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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建筑企业最新规定,关于最新增值税政策我怎么发文

2026-02-06 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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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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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6 09:18

你说的发文要发到哪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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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2884 追问 2026-02-06 09:19

因为我们是建筑企业,我想发给我们公司,然后再讨论完发给各个分包,甲方,还有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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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的发文要发到哪里去
2026-02-06
你好  没看到专对建筑的   现在小规模季不超过45万免增值税了 
2021-04-08
你好;这个22年目前没有出来最新的文件。 21年是有全额返还文件的
2022-09-27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电影等行业税费支持政策的公告》(财税公告[2020]25号)第三条“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免征优惠截至2020年12月底到期,缴费人可以享受如下优惠:   1、《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46号)第一条“自2019年7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归属中央收入的文化事业建设费,按照缴纳义务人应缴费额的50%减征;对归属地方收入的文化事业建设费,各省(区、市)财政、党委宣传部门可以结合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宣传思想文化事业发展等因素,在应缴费额50%的幅度内减征。各省(区、市)财政、党委宣传部门应当将本地区制定的减征政策文件抄送财政部、中共中央宣传部”。   在目前减税降费的大环境下,各地方基本都是按照最高50%减征执行,比如《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落实财政部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苏财综〔2019〕32号)第一条“自2019年7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归属中央和地方收入的文化事业建设费,统一按照缴纳义务人应缴费额的50%减征”。   2、《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及征收管理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6]60号)第三条“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注:这个优惠是没有到期日的),我们一般理解,这里是使用增值税起征点金额来判断是否享受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的标准,与增值税起征点适用范围无涉,也不能与增值税销售额混为一谈。   也就是说只要你的月销售额未超过增值税起征点金额即可免征,不仅仅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还包括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比如《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我省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的通知》(苏财税[2011]35号)规定增值税起征点为2万元,那么广告业和娱乐业的缴费人如果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是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的。
2022-09-27
1. 增值税 政策依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财税〔2016〕36 号附件 3 ) 要点:因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取得的补偿收入,免征增值税 。 2. 土地增值税 政策依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企业改制重组有关土地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1 年第 21 号 ) 要点:因国家建设(城市规划、公益项目等)依法征收、收回房地产,免征土地增值税 。 3. 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 <企业政策性搬迁所得税管理办法> 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2 年第 40 号 ) 要点:符合条件的政策性搬迁,搬迁收入 / 支出可暂不计入当期应税所得,完成搬迁年度汇总清算 。 4. 印花税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 要点:搬迁补偿协议若涉及产权转移等应税凭证,按 “产权转移书据” 万分之五贴花(无专项免税,需正常缴纳 )。 5. 契税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执行企业 事业单位改制重组有关契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1 年第 17 号 ) 要点:政策性搬迁后,若重新承受土地 / 房屋且符合 “原投资主体存续、股权比例超 75%” 等条件,可免征契税;不满足则正常缴纳 。
2025-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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