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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2016〕60 号关于文化事业费的规定,废止了吗?

2026-04-09 11:24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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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9 11:25

你好,没有废止,全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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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条款失效,有关营业税规定失效。参见:《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若干废止和失效的营业税规范性文件的通知》,财税〔2009〕61号。
2024-06-14
你说的现在的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的起征点是月收入10万元,季度收入30万元,因此你说的季度收入如果是20万元,没有达到起征点,不需要缴纳企业文化事业建设费,符合免征条件。
2023-02-03
您好,这个文件是被废止了这个
2024-06-14
您好,是的,您的理解非常正确
2024-01-05
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的标准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按季纳税6万元)的企业和非企业性单位提供的应税服务,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2023-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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