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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总公司,下面有几个分公司,如果各自之前是独立核算的话,各分公司在总公司这里拿货去卖,总公司需要交增值税吗,总公公司都在同一县内,能不能用那条同一县内免增值税的规定?那企业所得税呢,需要总公司给分公司开发票做成本发票吗?

2026-04-13 18:21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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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3 1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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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6-04-13 18:24

您好,增值税 都在同一个县、统一核算的,总公司调货给分公司卖,不用视同销售、不用交增值税。 只要对外卖货、开票、收款都以总公司名义,内部只用调拨单,不用互相开票。 如果分公司自己独立开票收款,就会被算成两家独立做生意,调货要正常交税。 企业所得税 总分公司是同一个法人,货只是内部转移,不视同销售,不用交税,也不用总公司给分公司开成本发票。 企业所得税统一由总公司汇总计算申报,内部往来最后合并报表时直接抵消就行。 同县统一核算:内部调货不交增值税、不开票,所得税汇总申报,不用互相做成本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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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3
如果和总公司在一个地区的总分公司在一个地方做账报税,分公司不需要做账务处理的,如果是异地的话,分公司需要做账务处理,只不过是企业所得税,可以合并到一块
2023-07-18
你好同学!在同一县的是不需要开票的。
2023-12-29
账务处理方式 - 日常业务记录:分公司不单独进行完整的账务处理,仅记录部分业务,如现金或银行存款日记账、收支明细表等。分公司取得的收入需返还总公司,发生的成本、支出、费用等票据以总公司名义开具,分公司取得票据后向总公司报销。 - 总公司账务处理:总公司拨款给分公司时,借记“备用金/其他应收款—分公司”,贷记“银行存款等”;分公司报销时,借记“成本/费用类科目”,贷记“备用金/其他应收款—分公司”。 增值税处理 - 独立纳税:虽然分公司是非独立核算,但在增值税上是独立的纳税主体,需分别核算和申报增值税。分公司应根据自身的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不能将分公司的开票金额和增值税都做在总公司账上。 - 免税政策:小规模纳税人以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为标准来判断是否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总分公司分别独立判断。因此,总公司和分公司各开25万元发票,只要各自的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就可以分别享受免税政策,而不是将两者销售额合并计算。 免税账务处理 如果分公司符合增值税免税条件,在确认收入时,将应免征的增值税计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月末或季末再将其转入“营业外收入”科目。总公司同样如此处理,各自独立进行账务核算,不能将分公司的免税金额合并到总公司一起转入营业外收入。
2025-04-14
同学你好 1.这个直接打款就可以,业务的话需要开发票 2.可以的,只要是实际业务就可以 3.对的 分公司发的也得申报个税 4.有发票就可以税前扣除
2022-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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