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因为之前没有申报只能是按照5000扣

公司成立及员工情况:公司是6月份成立,所有员工之前是在另一家公司代管,9月份转入新成立公司,有几个问题麻烦老师帮忙理顺: 1:工资发放情况:10月发放9月份工资,那我申报个税是否是11月份申报10月份发放的9月份工资? 2:9月份开始,我们就是自己缴纳社保了,等于是9月份工资未发放,但是五险一金已交,那我现在在申报9月份个税的时候,是不是收入和扣除都填0? 3:特殊原因,一员工6-8月份工资在9月份一并发放2.7万元且未缴纳五险一金,但是在发放的时候并未扣除个税,那我现在在申报9月份个税的时候,是不是收入填2.7,扣除填0,先缴纳个税,然后这个个税金额在10月份发放9月份工资的时候扣除,这样操作是否合规? 4:上述同事,在申报个税的时候,扣除的累计费用是20000,这样是对的是吧?
我们工资发放是次月发放上月,9月份新入职员工,他以前的工资发放模式和我们一样,那现在我报9月份个税,他在我单位的收入按零报(因为9月份工资10月份发放11月报税),9月份的个税他也还在原单位申报,那9月份每月累计扣除收入5000岂不是两个单位都算了?那这个在明年汇算清缴的时候自动合并吗?对纳税申报有什么影响?
老师 请问一下 员工5月份入职, 在个税系统里报送了员工入职时间为5月份, 5--8月工资已经发放了,而且企业所得税也按照这个已经发放的工资来计算扣除的,但是5--8月没有给这个员工申报个税(这个员工一个月有18000元的工资),只申报了9月份的工资,,,请问一下老师,5--8月份工资怎么处理??可以在申报10月工资的时候 ,将5-8月份工资和10月工资合计一起申报吗??
7月发放6月份工资,那么所属期7月份是申报6月份工资的个税是吧,员工是6月份进公司的,个数客户端上人员增加入职日期写的是6月份,导致点所属期7月份计算6月份工资个税时,累计减除费用就是10000元了,这样对吗,需要手动更改吗,还是6月份申报6月份的工资
老师您好,我们公司1-4月份工资个税是0申报,5-6月员工个税都是按照5000元工资申报的(不用交税),7月份开始按照员工正常工作申报个税,但是出现如下奇怪问题: 我把7月份员工工资导入到申报系统,以其中一个员工A为例:A员工累计收入18000元(5月5000,6月5000,7月8000),当月社保公积金772元,但是显示累计减除费用35000元(我觉得是1-7月份每个月5000的扣除数),没有其他专项附加扣除项,这样就导致系统算出来的当月应纳税所得额为0,当月应缴个税也为0; 但是另一个B同事,是7月新入职的,B同事显示的却是累计收入8000,累计减除费用5000元,社保公积金772元,当月应纳税所得额2228,应缴个税66.84元; 同一个公司的员工,为什么会出现上面这个差异呢?
老师,小规模公司,我们公司是做汽车租赁的,请问一下购买的专车专用脚垫计入哪个会计科目的二级明细?
公司租房子,重新装修一下,购买一些瓷砖等材料,入那个科目比较合适
老师您好,开票信息的电话写的是谁的
老师,收到一笔保险费的退款,就是这个保险中途停止了,我是不是应该要做进项税额转出去了之前抵扣的进项税?我原本的分录是借:成本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银行存款 ,那我目前收到的话,我是不是可以做 借:成本 -100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6,银行存款106?这个成本去年的时候已经结转了,今年是个负数,有没有关系呢?
如果我们销售商品没开票,按合同本月未达到增值税收入确认条件,企业所得税也不确认这笔收入这个月直接结转这部分成本,达到增值税确认收入条件一块确认行吗
老师,如果25年暂估库存商品10台价格53万,但是26实际到货15台,价格42万,请问这直接冲销之前暂估,按现在的数量和价格入账吧?是不是只要咱们现在到货的数量能覆盖之前暂估的库存数量就行呀
请问老师,公司汇算提交申报时,提示本所属期内出口收入十多万,可没有收入,去年进口一批饲料自用,只有存货,怎么回事呢?
20万找个人借款,每月利息付的高于市场的2000,这个能税前扣除吗
1到3月个税已经申报,怎么更正
老师,小规模公司,我们公司是做汽车租赁的,请问一下购买的专车专用脚垫计入哪个会计科目的二级明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