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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您好,受让土地时缴纳了契税,再次转让土地缴纳增值税时,增值税计税依据成本扣除时是否可以扣除契税?政策依据是什么?

2026-05-12 16:28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6-05-12 16:30

二、土地增值税:契税可以扣除,计入“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1. 房地产企业 依据:国税函〔2010〕220号 第五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契税,应视同“按国家统一规定交纳的有关费用”,计入“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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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6739 追问 2026-05-12 16:32

个人转让土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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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6-05-12 16:33

2. 非房地产企业/个人 依据:财税字〔1995〕48号 第十一条 ​ - 个人购入房地产再转让:契税已含在旧房评估价中,不另作税金扣除; ​ - 企业转让土地(非旧房):实务中比照220号文,将契税计入“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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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6739 追问 2026-05-12 16:33

能否和房地产企业一样扣除缴纳的契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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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6739 追问 2026-05-12 16:36

老师,我说的是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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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6-05-12 16:36

不可以的,个人和企业不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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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6739 追问 2026-05-12 16:36

增值税计税依据里面是否可以扣除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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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6-05-12 16:39

不可以的,增值税计算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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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土地增值税:契税可以扣除,计入“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1. 房地产企业 依据:国税函〔2010〕220号 第五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契税,应视同“按国家统一规定交纳的有关费用”,计入“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中扣除。
2026-05-12
之前购入时的契税。出售时,出售方不需要承担契税
2024-10-09
同学你好 可以扣除的 除另有规定外,扣除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费用及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税金,须提供合法有效凭证;不能提供合法有效凭证的,不予扣除。
2023-08-03
你好,同学 发票你还是按109开具处理
2022-12-05
您好 对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可按下述(一)、(二)计算的金额之和,加计20%扣除:   (一)取得土地的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是指纳税人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和按统一规定交纳的有关费用。   (二)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以下简称房地产开发)的成本,是指纳税人房地产开发项目实际发生的成本(以下简称房地产开发)包括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公共配套设施费、开发间接费用。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法字〔1995〕6号)第七条
2023-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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