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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朴老师,我们销售前期购入的公车,然后计入了固定资产清理,是不是也得计入到收入总额当中,因为要确定高新技术产品收入的占比,需要知道收入总额都包含什么? 还有汇算清缴中,以销售收入为限额基数的广宣费这里的收入包含什么?

2026-05-13 11:08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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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11:10

卖公车:会计走固定资产清理;算高新收入总额,不算高新产品收入、不算广宣费基数 高新收入总额:全部税法收入(主营 %2B 其他 %2B 卖资产 %2B 补助等) 广宣费基数:主营 %2B 其他业务收入 %2B 视同销售收入,不含卖车、营业外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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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公车:会计走固定资产清理;算高新收入总额,不算高新产品收入、不算广宣费基数 高新收入总额:全部税法收入(主营 %2B 其他 %2B 卖资产 %2B 补助等) 广宣费基数:主营 %2B 其他业务收入 %2B 视同销售收入,不含卖车、营业外收入
2026-05-13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得低于60%。在计算高新收入占比时,需要先准确归集分母和分子,分母指的是企业同期总收入,分子指的是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你公司在计算总收入时,可参考以下规定: 视同销售收入: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视同销售收入并未包含在九项可以计入收入总额的项目中。但从应纳税所得额直接计算法的公式上看,视同销售收入需要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且不包括在其他的项目中;其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执行中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02号)明确,企业在计算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等费用的扣除限额时,其销售(营业)收入应包括视同销售收入;同时,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A105000)中,“视同销售收入”栏次在收入类调整项目中。据此,视同销售收入是连接会计与纳税的桥梁,是收入总额的特殊形式。 利息收入:利息收入在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期间费用明细表》(A104000)的“财务费用—利息收支”栏次进行列示,属于扣除项目;而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利息收入,指企业将资金提供他人使用但不构成权益性投资,或者因他人占用本企业资金取得的收入,包括存款利息、贷款利息、债券利息、欠款利息等收入。这是应纳税所得额直接和间接计算法之间的差异。直接计算法是收入总额减去各项扣除和减免税项目,间接计算法是利润总额加减纳税调整项目。收入总额是直接计算法中的概念,与会计的利润总额不同。这种情况下,企业归集收入总额,应考虑收入类纳税调整事项对总收入金额的影响,将符合条件的利息收入,计入收入总额,作为计算收入占比这一指标的一部分
2024-08-12
同学您好,这种情况是属于正常的现象,能解释得通即可。增值税申报表是开了发票就要确认收入了,但我们平常做账是按会计准则来做,这一种情况也会导致增值税申报表的收入和企业所得税的收入不一致的,只要我们能合理解释,就可以哈。
2024-06-04
仅从研发费用占比看可能不符合要求,但不能仅据此判定不能享受高企优惠政策,还涉及其他指标如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的比例、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等。如果企业在其他指标上表现良好,且整体符合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条件,仍有可能享受高企优惠政策。建议企业仔细核对《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A107041)中的各项指标填报数据。
2025-04-28
分录修改:自产产品把贷方「简易计税」直接改成「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3%」即可,收入二级科目、其他分录全部不变。 分类保留:继续区分销售商品(外购买卖)、高新技术产品收入(自产研发),不影响高新认定。 总结:仅替换税额科目,其余账务、收入分类保持原样
2026-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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