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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新成立的外贸公司,有好几笔货款要从不同国家付过来,之前做了外汇收支名录申请、海关备案申请。 但是不知道下一步具体该操作什么,比如第一笔是走快递的,EXW条款,这笔不到500美金,请问能否指导一个“流程图”,有个先后顺序的引导,帮助我们捋顺一下?[合十] 比如结汇后先付款给工厂,还是要先到电子口岸做无纸化签约……接着哪个平台需要准备什么资料……出报关单后再让工厂开专票吗……出口发票在哪个流程点开……等等,第一次做外贸,还没摸着路,烦请老师得空帮忙指点一下,非常感谢[抱拳][合十]
我司为自贸区企业是A ,国内供应商是B,国外客户是C C从A处采购商品(美元结算),A从B进货(美元结算),由B出口,A提供给 C清关手续,提单在路上更改发货人和收货人,这个业务在财务和税务上如何合规合法呢? 这个业务模式看起来像是一种转口贸易,也就是A公司作为贸易中介,B公司作为实际出口商,C公司作为最终买家。在财务和税务上的合规性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1. 发票问题:A公司从B公司采购商品时,B公司应向A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A公司再将商品卖给C公司时,也应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 税务问题:B公司作为出口商,其出口的商品可以享受增值税退税政策。A公司作为贸易中介,其收入应缴纳企业所得税。 3. 外汇管理问题:A公司收到C公司的美元付款后,需要按照中国的外汇管理规定,将外汇兑换成人民币。同
请问老师,我们是内贸公司,在国内只有人民币户头,现在有一个客户是香港的,跟我们签了货物采购合同,对方只能付外币,而且货物我们是直接让国外厂家发给香港客户,不涉及进出口报关,请问如何收这笔钱,另外我们设计交税吗?
请问老师,我们是内贸公司,在国内只有人民币户头,现在有一个客户是香港的,跟我们签了货物采购合同,对方只能付外币,而且货物我们是直接让国外厂家发给香港客户,不涉及进出口报关,请问如何收这笔钱,另外我们设计交税吗?
S局巡查备案单证,我们企业下周一去,我们具体情况是 FOB 一般贸易出口, 第一个问题:港杂费都是香港付款的,在自查阶段我们解决了部分港杂费的问题(有些配合,后面付款,开票;有些不配合,港杂费就没有),那么我周一去的话怎样和s局说会好一点? 第二个问题:也像你视频里面说的,(和对方沟通无果)很多货代物流公司开的国内运费及报关费及港杂费开的是免税发票,我要如何和S局说会好一点呢?
接手了一个私人医院,账上挂应收应付几百万,但我们接手其实那些账都与我们无关,我可以重新建账吗?还是用的以前的营业执照,只是变更了股权和法人。其他应收款挂了几年,以前股东借款270万,其他员工的82827元,如何处理好?账面亏损640万,股权转让款刚好270万,可以用“股权转让款”直接抵销这笔借款吗?如果这样操作,原股东就那270万要交个人所得税吗?
每开出一张银行承兑汇票银行相对应转出致保证金帐号,出纳要作保证金帐号日记帐吗?
请问快递费这些去年不能取回,今年汇算之前才能取回。那去年要暂估吗?还是可以直接做销售费用快递费。
请问平台销售产品都会打包快递发给客户,快递盒袋子这些计入什么费用
老师,我有个问题,就是我们公司是做人力资源的,今年增值税税法不是改了吗,人力资源外包不允许差额开票了,我们之前都是签的人力资源外包合同,发票开的差额,但是今年改了之后,我们前几个月还是按差额开的,发票写的人力资源外包,我们大多数员工都没有社保,这种情况下怎么办啊,员工和我们签合同,没交社保,用工单位还不符合劳务派遣,我们前四个月工资也给开出去了,用工单位要发票,我们这个发票得怎么开啊,我知道不合规了,但是怎么开,风险最低呢
没搞懂 能说下 先暂估 在冲掉的路径 分录吗 , 是年末就冲掉吗
发票标识做了好还是不做好?做了以后发票出现问题会有风险吗?
电商店铺收入如何申报
周一立马补交来得及吗
老师,现在住宿费,是不是变为生产生活服务,以前是住宿服务。
您好,1. 国内出口公司的合规退税操作,按 三方转口贸易 做,核心是合同、报关、收汇三流一致。合同上,国内公司跟香港公司签采购合同,香港公司跟欧美客户签销售合同。报关时,发货人填国内公司,境外收货人填香港公司,最终目的国填欧美。提单的收货人必须是香港公司。最关键的是收汇:必须由香港公司把钱打回国内公司对公账户,千万别让欧美客户直接打款给国内,如果不是这样税务局会认定三流不一致,影响退税。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5号,资料齐全即可正常申报。 2. 香港公司需要缴纳的税,香港只征利得税(企业所得税),没有增值税。税率是两级制:年利润首200万港币按8.25%交,超过部分按16.5%交(依据香港 税务条例 第112章)。因为咱们是 国内采购直发欧美 ,利润不在香港产生,可以申请离岸豁免,获批后这部分利润利得税为0%。如果没有香港本地雇员或房产,薪俸税和物业税都不用交。注意2023年起严查 零申报 ,哪怕没盈利也要做审计报告。 3. 自然人成立 VS 国内公司成立的选择,强烈建议用国内公司去成立(ODI备案)。自然人持股看着简单,但隐患极大:一是根据 个人所得税法 反避税条款,香港公司的利润如果不分红,内地税务局可能视同分红让咱补缴20%的个税;二是个人资金出境很难合规。用国内公司控股,第一能隔离风险(有限责任),第二分红回来依据内地与香港税收安排,预提所得税能降到5%(国税函〔2006〕884号),第三资金进出合规,方便以后做大规模或融资。除非只是个人小打小闹试水,如果不是这样一律选国内公司持股。
谢谢老师,出口退税查看哪些税收文件?离岸豁免所得税,这个是依据什么条文?
您好,主要是这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