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在职职工=在编人员 + 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的人员。 额外补充:季节性用工,必须折算成年平均人数 。

老师,请问下年终奖和工资合拼申报是下个月申报个税时将将奖金和12月工资合计数填列在工资收入那列吗?有人说合拼申报是全年收入来算,这个全年其实也就是按12月工资+年终奖的数填在下月申报收入栏中,在个税系统自动累计的全年数吧?
老师,你好,请问一下我们建筑劳务公司,每个月都有不同二三十个临时工,一年下来总的就有上百个,平均人数是21人,那么申报残保金的话工资总数我也填账上总数除以12吗
老师,我们公司22年1月招了20个寒假工,其他在职人数全年累计300个,请问申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时候上年在职职工人数这一栏要怎么填呢?还有寒假工的工资要算在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里面吗?
老师您好,在申报季度企业所得税的时候通常都是按照个税系统里的季度末所属期人数填报的,比如3月属期实际发放的是2月工资,为了保持数据一致,都是按照个税属期季度末人数填的,实际人数都是超过300人的,没有影响小微认定,可不可以这样操作,如果第一季度末人数填写个税属期4月的人数,怕税务系统跳预警还要解释很麻烦、我们人员变动比较多、每个月都有变动
老师,你好,现在报本月企业所得税,关于工资数据有以下问题想请教: 1、已计入成本费用的职工薪酬:是1-9月计提的工资+社保+福利费用对吗?(教育、工会、公积等其他费用我公司暂时没有) 福利费我们在报销时直接跟业务招待费交通费等一起报销放在管理费用,没有用应付职工薪酬科目过度,那我是不是应该把这个管理费用-社会福利费单独统计出1-9月累计数再加上1-9月计提的工资+社保数一起申报。 2、实际支付给职工的应付职工薪酬:我们公司去年是按计提报的个税,实际发放工资在今年2-4月(发放去年5-12月工资共计17万左右),今年是按实际发放的工资数(9.7万左右)报的个税,请问应该按1-9月实际发放数(17+9.7=26.7万)申报吗,如果按这个数申报,个税系统1-9月才申报9.7万就相差太大了,会不会引起税务预警或者稽查?
我想问一下,所有公章是不是都得有编号
老师,我们老板上个月底开了一张80万的发票,发票预警了这个事要怎么处理?
老师,我想问一下对应的公司公章如果没有编号,是不是就是没有经过备案的,就是假的
老师,劳务公司,临时工多。长的有干1年以上的。有6.7个月的。有2.3个月的,还有1个月以下的也很多。假设如实申报个税,按实填写入职离信息。全年申报员工总人数累计12个月共计300人。请问残保金申报时系统取数是300人吗?还是系统取数时6个月以下的按临时工处理不取数呢?
与日常经营无关的补贴季报也记录营业外收入和不征税收入,利润表中填营业外收入中的政府补助是吗?不影响利润。
老师,您好,请问跨境电商行业,汇兑收益,汇兑损失,可以一起放入财务费用吗?(我们是小企业会计准则))
老师我们公司现在是小规模纳税人,可以自行升级为一般纳税人吗
老师您好,营业执照法人股东只有张三一个人,现在想变更为李四,请问怎么变更啊
我不懂其他综合收益是什么意思?
老师好,请问我们和客户签订了仓储外包合同,里面内容有设备租赁,人力成本,网络系统,入库出库等,以前我们开的是物流辅助服务服务费,对应的编码是现在的装卸搬运,现在有变成生产生活服务了,还是按原来编码开装卸搬运呢,还是其他仓储服务呢?
2. 不存在“干不满6个月就自动剔除”的一刀切规则
80%都没有和公司签订合同。6个月以下的我就算临时工处理可以吗
不可以,税务局不让不计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