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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苗木开免税发票是不是从2020年1月1日开始,免税证明税务局就不再开具了,而是由村里开证明盖章,代替原先的免税证明。请问国家有这个政策出来吗?谢谢

2020-01-19 10:06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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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19 10:35

你好,同学。 现在是取消了备案,你直接开具就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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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同学。 现在是取消了备案,你直接开具就可以的。
2020-01-19
您好,适用国家规定,有些财务人员不想自己担责任
2021-12-16
你好,是的,合同规定是要提供3%发票,就必须按照合同执行的
2021-06-19
1.不是,实务中定期定额不做账, 第三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个体工商户,应当设置复式账: (一)注册资金在20万元以上的。 (二)销售增值税应税劳务的纳税人或营业税纳税人月销售(营业)额在40000元以上;从事货物生产的增值税纳税人月销售额在60000元以上;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增值税纳税人月销售额在80000元以上的。 (三)省税务机关确定应设置复式账的其他情形。 第四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个体工商户,应当设置简易账,并积极创造条件设置复式账: (一)注册资金在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 (二)销售增值税应税劳务的纳税人或营业税纳税人月销售(营业)额在15000元至40000元;从事货物生产的增值税纳税人月销售额在30000元至60000元;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增值税纳税人月销售额在40000元至80000元的。 (三)省税务机关确定应当设置简易账的其他情形。 第五条 上述所称纳税人月销售额或月营业额,是指个体工商户上一个纳税年度月平均销售额或营业额;新办的个体工商户为业户预估的当年度经营期月平均销售额或营业额。 第六条 达不到上述建账标准的个体工商户,经县以上税务机关批准,可按照税收征管法的规定,建立收支凭证粘贴簿、进货销货登记簿或者使用税控装置。 第七条 达到建账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应当根据自身生产、经营情况和本办法规定的设置账簿条件,对照选择设置复式账或简易账,并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账簿方式一经确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进行变更。 第八条 达到建账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或者发生纳税义务之日起15日内,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的有关规定设置账簿并办理账务,不得伪造、变造或者擅自损毁账簿、记账凭证、完税凭证和其他有关资料。 第九条 设置复式账的个体工商户应按《个体工商户会计制度(试行)》的规定设置总分类账、明细分类账、日记账等,进行财务会计核算,如实记载财务收支情况。成本、费用列支和其他财务核算规定按照《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试行)》执行。 设置简易账的个体工商户应当设置经营收入账、经营费用账、商品(材料)购进账、库存商品(材料)盘点表和利润表,以收支方式记录、反映生产、经营情况并进行简易会计核算。 第十条 复式账簿中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和总分类账必须使用订本式,其他账簿可以根据业务的实际发生情况选用活页账簿。简易账簿均应采用订本式。 账簿和凭证应当按照发生的时间顺序填写,装订或者粘贴。
2020-11-15
从税法上讲,这并不一定属于税务局告的这家公司。税务局通常关注的是企业是否按时足额缴纳税款,如果企业存在欠税行为,税务局可能会采取相应的追缴措施。然而,在这个案例中,原告是该公司,被告人是所有从一开始到现在的法人或股东,这可能涉及到其他法律问题,而不仅仅是税收问题。 根据你提供的信息,该公司已进入清算破产程序,现任法定代表人被限高消费,而你几年前就已变更了法定代表人,但仍被牵连成为被告。这可能是因为在公司清算破产过程中,发现了原法定代表人在其任职期间存在抽逃出资的行为。 抽逃出资是指在公司验资注册后,股东将所缴出资暗中撤回,却仍保留股东身份和原有出资数额的一种欺诈性违法行为。这种行为可能导致公司资产减少,影响公司的偿债能力,从而损害了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在这种情况下,公司的债权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追究抽逃出资股东的责任,要求其返还抽逃的出资,以弥补公司的损失。 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二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公司应当要求抽逃出资的股东依法补齐出资。如果公司怠于行使追款义务,有对股东抽逃资本怠于行使到期债权的嫌疑,可能会被认为对国家税收造成损害,税务局可以依照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行使代位权、撤销权。 因此,即使你几年前就已不再担任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如果你在担任法定代表人期间存在抽逃出资的行为,你仍然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024-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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