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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国有企业不归税务局管吗,为什么他们把我们发票丢了,喊我们走税务局出证明,在我了解政策中,发票丢了,用我们销售方记账联加盖发票专用章复印件给他们作为记账凭证就行了,但是这家国有企业非说这样不行,要重新开,要么就是税务局出证明,重新开涉及到我们重复交税,红冲的话,我们开给他发票是一般纳税人6个点税率开,但是现在我们又是小规模1个点,税率都不一样了,又红冲不到,打电话给专管员,专管员说如果管理他们税务局非要喊税务局出证明,请他们管理部门这个理由上来,我们根据他们理由回复。专管员都拿他们无语了,国家税务总局2020年1号文件第四条就写有发票丢失用销售方的记账联复印加盖发票专用章做账就行,我就在我想,他们国有企业不适用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规定吗

2021-12-16 07:01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1-12-16 07:17

您好,适用国家规定,有些财务人员不想自己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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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8297 追问 2021-12-16 07:27

好的,谢谢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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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1-12-16 07:47

您好,您客气,小林非常荣幸能够给您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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