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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总公司,德阳分公司,现在要求把非独立核算改成独立核算,需要什么资料,到那里办理。谢谢!

2020-05-27 09:55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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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27 09:58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规定: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跨地区(指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下同)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的,该居民企业为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以下简称汇总纳税企业),除另有规定外,其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二十三条 以总机构名义进行生产经营的非法人分支机构,无法提供汇总纳税企业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应在预缴申报期内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非法人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的复印件、由总机构出具的二级及以下分支机构的有效证明和支持有效证明的相关材料(包括总机构拨款证明、总分机构协议或合同、公司章程、管理制度等),证明其二级及以下分支机构身份。 二级及以下分支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应对二级及以下分支机构进行审核鉴定,对应按本办法规定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二级分支机构,应督促其及时就地缴纳企业所得税。 第二十四条 以总机构名义进行生产经营的非法人分支机构,无法提供汇总纳税企业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也无法提供本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相关证据证明其二级及以下分支机构身份的,应视同独立纳税人计算并就地缴纳企业所得税,不执行本办法的相关规定。 按上款规定视同独立纳税人的分支机构,其独立纳税人身份一个年度内不得变更。 总分机构中的分公司账务处理,发票开具,增值税纳税申报与所有企业是一样的,只是企业所得税申报符合23条的,根据分配表申报,不符合的,按照独立纳税人身份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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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规定: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跨地区(指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下同)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的,该居民企业为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以下简称汇总纳税企业),除另有规定外,其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二十三条 以总机构名义进行生产经营的非法人分支机构,无法提供汇总纳税企业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应在预缴申报期内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非法人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的复印件、由总机构出具的二级及以下分支机构的有效证明和支持有效证明的相关材料(包括总机构拨款证明、总分机构协议或合同、公司章程、管理制度等),证明其二级及以下分支机构身份。 二级及以下分支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应对二级及以下分支机构进行审核鉴定,对应按本办法规定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二级分支机构,应督促其及时就地缴纳企业所得税。 第二十四条 以总机构名义进行生产经营的非法人分支机构,无法提供汇总纳税企业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也无法提供本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相关证据证明其二级及以下分支机构身份的,应视同独立纳税人计算并就地缴纳企业所得税,不执行本办法的相关规定。 按上款规定视同独立纳税人的分支机构,其独立纳税人身份一个年度内不得变更。 总分机构中的分公司账务处理,发票开具,增值税纳税申报与所有企业是一样的,只是企业所得税申报符合23条的,根据分配表申报,不符合的,按照独立纳税人身份申报。
2020-05-27
你好 ; 分公司这边有资质 去开展业务吗 ?如果有资质的话 可以考虑独立核算的。 独立自己报税做账 ;非独立核算还得所得税去总部汇算报的
2021-12-22
分公司若是亏损的,可以选择汇总纳税
2024-07-16
你好 营业执照  公章 经办人身分证 
2021-08-09
税务方面 税务登记变更:及时办理分公司税务登记变更,使其能独立申报纳税。要关注当地税务政策差异,比如小规模纳税人的税收优惠适用情况等。 增值税:分公司独立核算后,增值税一般应独立申报缴纳,注意总分公司之间的业务往来,如涉及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要按规定开具发票,避免税务风险。 企业所得税:根据总分公司之前的分配缴纳方式,可能需要重新调整。有些情况分公司需要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要明确预缴比例和计算方法。 账务方面 - 交接要点 资产清查:全面清查分公司资产,包括固定资产、存货等,明确交接时点的账面价值,制作详细清单。 负债梳理:梳理分公司的负债情况,如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等,确保交接后责任明确。 财务档案移交:移交分公司的财务凭证、账簿、报表等档案资料,保证财务数据的完整性和连续性。 账户处理:清理总分公司之间的内部往来账户,核对余额,确保后续独立核算清晰准确。
2024-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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