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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为居民企业,2018年有关收支情况如下:(1)取得产品销售收入5000万元,转让机器设备收入40万元,国债利息收入20万元,客户合同违约金收入2万元。(2)支付税收滞纳金3万元,银行加息10万元,向投资者支付股息30万元,向关联企业支付管理费17万元。(3)发生业务招待费50万元,其他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成本、费用、税金合计2600万元。已知: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业务招待费支出按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要求:(1)计算允许扣除的业务招待费和不得扣除的支出。(2)用直接法计算应纳税所得额(3)计算应纳所得税额

2020-06-12 13:54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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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12 14:00

您好 1.业务招待费的限额50*60%=30 > 5000*5‰=25,所以允许扣除的业务招待费是25。 .不得扣除的支出=3%2B30%2B17%2B(50-25)=75 2.应纳税所得额=5000%2B40%2B2-10-25=5007 3.应纳所得税额=5007*25%=125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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