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你好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第三款规定的“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应理解为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劳动者正常工作状态下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放假的三个月如果是非正常工资,不包括在内
老师,你好,我公司经营业务需要,2019年12月份发生业务15098284.35 元并有银行流水单,已在2020年1月征期申报2019年第四季度款项时申报无票收入并提前缴纳税款480125.44元;与此同时因我司票份为每个月25份,不够开具合同所需发票金额,现在要补开2019年12月申报的收入;由于2019年12月时我司公司经营地址在变更,没有办下来租赁凭证,故2019年12月和1月申请超限量未通过;因怕中途有作废等发票,故现在才向贵局申请1650份发票补开2019年12月的收入,望贵局批准, 19年12月发生银行流水15098254.35,当时已经按无票收入申报并提前缴纳税款480125.44元,当时租赁合同没有办下来,没有办法申请超限量,所以今年4月申请的1650份超限量补开19年12月份的收入,如果4月发票全部开对是没错的,关键是有一张开错了,已经跨月了,税款在12月份已领缴了,我现在可以红冲一张吗,税款的话转到那个月里,还是怎么办? 可以把我这张开废的税款,转到五月份吗?
你好老师,请教一下。如果公司单方面要跟我解除劳动合同。我在职不满6个月,公司应该给员工半个月的经济补偿金,但是如果签约的3年以上的合同(合同规定有6个月的试用期)。那公司以试用期不合格的理由让员工走,还需要支付额外支付半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吗
甲、乙、丙三人于2008年3月1日同时进入某公司,至2009年5月三人虽然各在三个部门,但月薪均为4000元。公司因卷入司法诉讼、面临巨额赔偿,运营陷入困境。甲所在部门已欠薪两个月,甲于5月最后一个工作日结束离开公司,去了另一家单位。乙因怀孕待产,6月份未去上班。6月12日,公司找丙谈话,因资金被诉讼冻结而且败诉已成定局,公司已无力运转;公司决定在8月份遣散业务性质的员工,希望与丙协商自7月12日起解除劳动合同;8月13日支付补偿金。丙在解约书上签了字,但8月13日未拿到补偿金。8月15日,三人经过仔细商量后决定,甲要讨回被欠的薪水且说离职是被迫的,工龄补偿自己也应当有份;乙在产假期间,公司从未通知过她,准备向公司提出女工保障的相关要求;丙届时没拿到补偿金,决定起诉。问题:计算公司应各向甲、乙、丙三人支付多少费用?
甲、乙、丙三人于2008年3月1日同时进入某公司,至2009年5月三人虽然各在三个部门,但月薪均为4000元。公司因卷入司法诉讼、面临巨额赔偿,运营陷入困境。甲所在部门已欠薪两个月,甲于5月最后一个工作日结束离开公司,去了另一家单位。乙因怀孕待产,6月份未去上班。6月12日,公司找丙谈话,因资金被诉论冻结而且败诉已成定局,公司已无力运转;公司决定在8月份遣散业务性质的员工,希望与丙协商自7月12日起解除劳动合同;8月13日支付补偿金。丙在解约书上签了字,但8月13日未拿到补偿金。8月15日,三人经过仔细商量后决定,甲要讨回被欠的薪水且说离职是被迫的,工龄补偿自己也应当有份;乙在产假期间.公司从未通知过她,准备向公司提出女工保障的相关要求;丙届时没拿到补偿金,决定起诉。计算公司应向甲乙丙三人各支付多少费用。
甲、乙、丙三人于2008年3月1日同时进入某公司,至2009年5月三人虽然各在三个部门,但月薪均为4000元。公司因卷入司法诉讼、面临巨额赔偿,运营陷入困境。甲所在部门已欠薪两个月,甲于5月最后一个工作日结束离开公司,去了另一家单位。乙因怀孕待产,6月份未去上班。6月12日,公司找丙谈话,因资金被诉讼冻结而且败诉已成定局,公司已无力运转;公司决定在8月份遣散业务性质的员工,希望与丙协商自7月12日起解除劳动合同;8月13日支付补偿金。丙在解约书上签了字,但8月13日未拿到补偿金。8月15日,三人经过仔细商量后决定,甲要讨回被欠的薪水且说离职是被迫的,工龄补偿自己也应当有份;乙在产假期间,公司从未通知过她,准备向公司提出女工保障的相关要求;丙届时没拿到补偿金,决定起诉。计算公司应各向甲乙丙三人支付多少费用。
是小微企业但是申报买卖合同印花税的时候按照万分之三的税率,为啥没减半征收呢
想咨询下:一般纳税人,用于招待客户的餐费发票,一般开具普票吗?开具专票,发票进项应该也不能抵扣。这样是不是公司一般都选择普票,比较省事儿。
老师,建筑工程企业发票额度调增,对应多少调增金额需要专管员审批呢
这个月个税的申报也是到27号吗
老师您好设备租赁公司的设备都是买的二手的,没有发票,请问能不能计提折旧,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老师看一下我这里季报要报 季报利润表还是 利润表
经营租赁租出去的汽车可以提折旧吗?
老师你好,我们是房开企业,之前预缴了3%的税款,现在开具发票按9%税率确认收入了,那销项税额可以抵减以前3%那部分,我想咨询的是,比如10户本月销项税额是5000元,对应的3%只有3000元 那只能抵3000呢还是5000元可以全抵
请问,个体户老板拿费用发票回来报销,之前借出去有其他应收款,拿发票回来报销,比如买了办公用品,这个分录怎么了,一般是借管理费用 贷其他应付款,借其他应付款,贷银行存款。但是之前有其他应收款了,应收跟应付只能用一个的话,这个分录应该怎么写了,搞不明白了
老师,班组或者包工头去税务个人名义代开发票后,但后来出现了一些考虑,公司怕全部支付给他个人后,他不支付给干活的工人,想以这张个人发票作为付款单据,但直接逐个支付到工人个人。这样可以吗?或者这种情况怎么办呢?
根据你在单位的工作年限计算补偿金,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1到3月如果是放假状态,不作为平均工资计算标准,工资标准为去年的1月到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