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无书面合同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纳税人采用赊销方式销售货物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答案是按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不理解,如果合同约定是几个月后呢?那不是等到几个月后的当天才是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但是发票已经开出来了,应该在次月申报时期内申报纳税的呀,这样不是矛盾了吗? 3人回答 经期卫士知道合伙人生活技巧行家2015-09-21
2)以分期收款方式销售A牌卷烟350箱,销售额1330万元,合同约定当月收取50%的货款,实际收到30%。 。甲类卷烟消费税税率56%加每箱150元, 【答案及解析 (2)纳税人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结算方式的,消费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业务(2)应缴纳的消费税额=(1330×56%+350×150/10000)×50%=375.03(万元),为什么50%要在括号外面。而不是在括号里面呢,应该和数量那块没关系啊
3.以增值税为例,甲商业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对外销售摩托车,不含 单价统一为10000元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税务机关规定甲企业的增值税 以1个月为纳税期限,2020年5月发生以下业务: (1)5月5日,采用直接收款方式销售摩托车20辆 (2)5月8日,采用赊销方式销售摩托车60辆合同约定5月27日收款 (3)5月16日,购进100辆摩托车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单价7000元该增 值税专用发票于5月30日通过认证 (4)5月25日,采用预收货款方式销售摩托车30辆,货款已经收到 (5)5月27日,收到5月8日所售50辆摩托车货款,其余10辆尚未收到货款 (6)5月29日,发出5月25日预收货款的摩托车10辆,其余20辆6月5日 发货 计算回答下列问题: (1)确定2020年5月纳税义务的纳税期限 (2)确定2020年5月每笔业务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3)确定2020年5月纳税义务的纳税申报期限 老师我有个问题需要帮助
【实例1-5】以增值税为例,甲商业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对外销售摩托车,不含税单价为10000元,适用的增值税率为13%,税务机关规定甲企业的增值税以1个月为纳期限。2020年5月发生以下业务: (1)、5月5日,采用直接收款方式销售摩托车20辆。(2)、5月8日,采用赊销方式销售摩托车60辆,合同约定5月27日收款。 (3)、5月16日,购进100辆摩托车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单价7000元,该增值税专用发票于5月30日通过认证。 (4)、5月25日,采用预收货款方式销售摩托车30辆,货款已经收到。 (5)、5月27日,收到5月8日所售50辆摩托车货款,其余10辆尚未收到货款; (6)、5月29日,发出5月25日预收货款的摩托车10辆,其余20辆6月5日发货。 【工作要求】计算回答下列问题: (1)确定2020年5月纳税义务的纳税期限。(2)确定2020年5月每笔业务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3)确定2020年5月纳税义务的纳税申报期限。
实例1-5】以增值税为例,甲商业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对外销售摩托车,不含税单价为10000元,适用的增值税率为13%,税务机关规定甲企业的增值税以1个月为纳期限。2020年5月发生以下业务:(1)、5月5日,采用直接收款方式销售摩托车20辆。(2)、5月8日,采用赊销方式销售摩托车60辆,合同约定5月27日收款。(3)、5月16日,购进100辆摩托车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单价7000元,该增值税专用发票于5月30日通过认证。(4)、5月25日,采用预收货款方式销售摩托车30辆,货款已经收到。(5)、5月27日,收到5月8日所售50辆摩托车货款,其余10辆尚未收到货款;(6)、5月29日,发出5月25日预收货款的摩托车10辆,其余20辆6月5日发货。【工作要求】计算回答下列问题:(1)确定2020年5月纳税义务的纳税期限。(2)确定2020年5月每笔业务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3)确定2020年5月纳税义务的纳税申报期限
新到一家公司做财务,公司的营业执照也没下来,现在在跟实操学做帐,请问我需要购买财税系统吗,后期申报企业所得税,或者增值税,直接从财务系统导出,是不是更快捷
问下,现在跟着之前的课程学筹建期的会计凭证,这是要同步做帐在送的软件里吗?
老师,建筑企业开具不征税发票,还是需要缴纳2%增值税嘛
金属制品增值税税负率多少合适 所得税税负率多少合适
总分公司性质,目前公司业务都在分公司,总公司不产生业务,但总分公司都需要申报增值税报表、财务报表、企业所得税报表,目前企业所得税报表是汇总到总公司申报的,增值税报表没有办理汇总手续,那么总公司增值税报表和财务报表是否可以填零还是要跟着分公司一样的数据填报。
老师,如果前11个利润只有100w,,但12月份调账后有400w,这样有风险吗
社保基数申报年度工资是按照个税系统里的所属期25.1-12月的累积收入除以12取数吗,如果该员工只上了两个月班就合计➗2这样算对吗?
金税四期各项财务数据比例是多少?什么比例范围内不回去预警
社保基数月均工资是按照个税申报系统里的25.1-12月属期的合计数除以12吗
关于社保基数:每一年我们都是按照上一年度个税系统里完整年度属期工资申报的,因为都是次月发放,比如说:属期25.1-12月实际就是24.12-25.11月的工资,但是发放月是25.1-12月,您能理解吧?社保基数就是按照这个算的申报,会计成本也是按照这个全部计入25年度的,25.12月的工资就记入了26年度了,我就想问下,这个有什么大问题?也不存在虚假申报,就是一直都是这么申报的,完整的12个月的工资算的月均呀,税务对比数据不也是跟个税系统比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