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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是怎么补偿 有区别吗?

2020-08-26 22:48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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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8-26 23:04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是怎么补偿 有区别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与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一回事吗? 我被评为十级伤残,单位为我申领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工伤基金支付给我的。现在我离职了,可以向工伤基金申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吗?这两个是一回事吗? ...展开 有奖励写回答共8个回答 法妞问答律师在线咨询 专业律师咨询在线解答 关注成为第41810位粉丝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的计算根据各地政策的不同,计算方法也是不同的。 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构成5-10级伤残的,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级人政府规定。 2、《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3、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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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0-08-26 23:05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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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8-26
1.生活护理费:是指对因伤残导致日常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按照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大部分不能自理、部分不能自理三个等级,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30%。 2.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对因工伤评定为伤残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工伤职工,由工伤保险基金或用人单位按照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国家规定,根据伤残等级和有关政策确定。 3.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是在工伤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前,由工伤保险基金或用人单位支付的一次性医疗费用补助。该补助旨在帮助工伤职工在离职后仍能得到必要的医疗保障。 4.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是在工伤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后,由用人单位支付的一次性就业补助。该补助旨在帮助工伤职工在重新就业过程中得到一定的经济支持。 5.伤残津贴:是指因工致残,被评定为一至四级伤残的职工,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的津贴,其标准分别为本人受伤前工资的90%、85%、80%、75%。如伤残津贴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则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2024-01-17
这些都不需要交个人所得税。
2022-11-15
您好,借银行存款,贷其他应付款
2022-10-04
你好 构成工伤的,在退休后就不享受工伤待遇,但是如果未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可以在终止劳动合同关系时提出,要求用人单位进行办理补偿
2022-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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