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你好, 这个要缴纳增值税的哦

境内单位和个人作为工程分包方,为施工地点在境外的工程项目提供建筑服务,从境内工程总承包方取得的分包款,视同从境外取得收入。 请问这个要交增值税吗?
1 【单选题】关于增值税纳税人的规定,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单位以承包方式经营的,承包人以发包人名义对外经营,由发包人承担法律责任的,应以发包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B、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C、建筑企业与发包方签订建筑合同后,以内部授权或者三方协议等方式,授权集团内其他纳税人(第三方)为发包方提供建筑服务,并由第三方直接与发包方结算工程款的,第三方为增值税纳税人 D、境外单位在境内销售服务,一律以购买者为增值税纳税人
请问老师,公司承包了一个环保工程服务项目,场地施工是分包给别的单位然后要求对方提供农民工名单打款给农民工个人账户,并要求对方提供劳务发票入账人工是吧?那本公司主营销售环保设备的,然后分配车间工人在工程场地那边安装设备并调试运行,那这段时间公司的工人工资能作为农民工名单从总包方那直接打款给工人,我们把分配工人做工资表直接入账也作为工程人工正确吗?
你好,我司和某国企签订了工程分包合同,项目施工地点在境外,国企作为我方业主和另外一家企业又组成了联营体来运行项目建设,在境外我方所有代付支出款项都是以联营体抬头开具发票付出去的,目前我们和业主进行工程结算,我方在国内开具免税率普增发票给业主,因我方在境外开支发票抬头都是联营体的名字,这种情况下,我们能把联营体抬头的境外发票作为成本费用记账作为应缴企业所得税前费用吗(备注:,我方和联营体无签订任何合同)
美国工程师杰克受雇于美国总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到中国境内的分公司负责工程筹建工作,2019年纳税年度里,杰克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185天,并从分公司取得了180000元(每月15000元,共12个月)的工资薪金。其余时间杰克回国述职,同时在美国负责另一项目,从总公司取得了200000元工资薪金,关于在中国的居住天数有如下两套方案可供选择:方案一:保持不变,即在中国境内居住185天。方案二:安排一次回国探亲三天,使得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182天。(杰克无其他附加扣除事项,回国天数不扣工资)问:2019年杰克在中国境内所得、中国境外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应选方案?
老师,我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我公司25年的账是代理记账公司做的,做的比较乱,我不打算用代理记账做的账,我打算自己从头做,但是在12月底前出不来数据,所以现在我把收入弄对,保证增值税是对的,其他的数据就先代理记账会计按她的数据申报第四季度的税费,我可以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把正确的数据填进去,这样的话,我自己做的25年的报表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数据是一致的,但是我的报表和25年代理记账做的申报税费填的的每个季度的报表不一样,这样没关系吧?
怎么区分纯劳务分包 和工程服务
一人有限公司是自然人独资公司吗
老师政府基金预算单位的银行利息,要交财政嘛
老师,我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我25年成本数据要在26年3月才能弄出来,成本发票要在26年才开,25年的成本款也是在26年付的,这样的话,这张26年开的成本发票可以在25年税前扣除?
分包方包工包料 包一部分辅材 大部分是劳务 这种开劳务费发票还是工程服务
建筑公司 成本发票里面必须是材料占比最大么 我们是工程公司基本上成本发票都是劳务费 这样合理吗
家纺类,只有人工裁剪,包装类的加工,那税负率大概多少
个体工商户可以不开对公户吗
老师你好 我们是一般纳税人木材公司,从农民手上收购木材然后销售出去,收到农民代开的木材发票,这个能抵多少个点的增值税呢?企业所得税怎么交?
我百度搜了下,是不是免税的?
这个得备案还不能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如果没有就交税,有备案就不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