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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劳务公司跟总包签了清包合同,每次到账收管理费0.5%+税费3.8%,剩下的按照提供的工资跟辅材票打出去,这个是属于挂靠吗?这个合同要拿税务去备案吗?劳务公司交了税费后剩下的0.5%就是劳务公司的实际利润,这个利润要在外账上体现出来吗?

2020-09-04 18:56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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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04 19:03

你好 挂靠是用a和b签合同 和你单位没关系 实际你们提供了服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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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挂靠是用a和b签合同 和你单位没关系 实际你们提供了服务吗
2020-09-04
1.100是收入 2.付出去的是成本 3.是利润 4.一份才行,不能两份
2020-08-13
你好,只有辅料加%2B利润金额给你们开具材料票走出去
2020-09-04
你好!1,、对方让你提供工资表这个要求是合理的了。2可以不用,增值的部分正常销售交税就可以了
2021-06-03
你好,这个帮你理一下啊,建筑公司签定的总承包合同不要在账上体现,只需要在账上体现你们和材料商劳务合同入账成本。
2019-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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