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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护理费,营养误工费,一次性就业补助金计入哪里

2020-09-10 14:25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0-09-10 14:49

你好 企业赔款记营业外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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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1614 追问 2020-09-10 17:14

不是赔款啊,看下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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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0-09-10 17:18

你好 这个不是你们支付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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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1614 追问 2020-09-10 17:32

是的,不放在应付职工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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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0-09-10 17:56

你好 福利性质的记工资 明细福利费 发生工伤事故,对职工进行赔偿: 借: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营业外支出(公司负担部分) 借:其他应收款(保险公司承担部分) 借:其他应收款(责任人承担部分——如果有的话) 贷:库存现金 2、保险公司支付保险赔偿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保险公司承担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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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企业赔款记营业外支出
2020-09-10
这些都不需要交个人所得税。
2022-11-15
1.生活护理费:是指对因伤残导致日常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按照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大部分不能自理、部分不能自理三个等级,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30%。 2.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对因工伤评定为伤残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工伤职工,由工伤保险基金或用人单位按照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国家规定,根据伤残等级和有关政策确定。 3.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是在工伤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前,由工伤保险基金或用人单位支付的一次性医疗费用补助。该补助旨在帮助工伤职工在离职后仍能得到必要的医疗保障。 4.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是在工伤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后,由用人单位支付的一次性就业补助。该补助旨在帮助工伤职工在重新就业过程中得到一定的经济支持。 5.伤残津贴:是指因工致残,被评定为一至四级伤残的职工,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的津贴,其标准分别为本人受伤前工资的90%、85%、80%、75%。如伤残津贴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则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2024-01-17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是怎么补偿 有区别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与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一回事吗? 我被评为十级伤残,单位为我申领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工伤基金支付给我的。现在我离职了,可以向工伤基金申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吗?这两个是一回事吗? ...展开 有奖励写回答共8个回答 法妞问答律师在线咨询 专业律师咨询在线解答 关注成为第41810位粉丝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的计算根据各地政策的不同,计算方法也是不同的。 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构成5-10级伤残的,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级人政府规定。 2、《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3、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2020-08-26
您好,借银行存款,贷其他应付款
2022-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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