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票可以抵扣,除了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简易计税项目,免税项目除外

财税2016 36号文 第二十九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纳税人,兼营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而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期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销售额+免征增值税项目销售额)÷当期全部销售额 主管税务机关可以按照上述公式依据年度数据对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进行清算。 请问:我们公司有一部分收入是技术开发合同,减免了增值税,但是,取得的进项税发票无法确定和免税项目是否相关,税务老师让按照上面公式计算,但是没看明白,老师能举个数据实例,告诉我怎么计算吗?
您好老师, 今年8月成立小规模,收到进项专用发票几千,开具销项几万, 9月份是一般纳税人,没有进项,销项9000, 是不是8月专票不能用于9月份抵扣,如果是9月份就没有进项了,销项需要全额缴纳税款了?是不是?老师
老师你好。 想了一个问题, 假如一个厂里面修建了1栋楼用于职工住宿的宿舍。跟建筑公司签署了合同,一次性支付建筑公司价款,然后取得建筑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根据税法的规定专门用于职工福利的不动产,其进项税额是不得抵扣的。那如果是自己自建的用于上面的不动产,在不动产建造过程中产生的进项税税额也是不能抵扣的吗?
#提问#老师,根据财税(2016)36号附件一第二十七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专用于以上项目的不能抵扣,兼用都可以抵扣。这个兼用是什么意思呢?
老师,你好!根据财税2017年90号文件政策,一般纳税人企业购进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既用于一般计税又用于简易计税的进项税额可以全额抵扣,请问这里的固定资产具体是指哪些?比如影院采购的影厅坐椅,租入房子后装修费,这些能全额抵扣吗?
如果二五年财务账里面有以前年度调整损益,在2025年所属期所得税汇算清缴中,需不需要做什么处理?
老师,领导说库管归财务管,我该怎么给领导说,库管原料的领用全部由业务决定这样合理吗
老师您好,公司为地下矿山企业,现处于基建期,24年取得土地使用权,当年在土地上建了临时办公用房,其余土地闲置。25年开始井巷工程施工,井口及井架等占地,项目部的临时办公房占地,所以请问土地使用权如何摊销?是全部都计入在建工程待摊,还是随着各项工程的开展逐步计入各工程呢,还没有利用的土地计入管理费用呢?
接手了一个私人医院,账上挂应收应付几百万,但我们接手其实那些账都与我们无关,我可以重新建账吗?还是用的以前的营业执照,只是变更了股权和法人。其他应收款挂了几年,以前股东借款270万,其他员工的82827元,如何处理好?账面亏损640万,股权转让款刚好270万,可以用“股权转让款”直接抵销这笔借款吗?如果这样操作,原股东就那270万要交个人所得税吗?
每开出一张银行承兑汇票银行相对应转出致保证金帐号,出纳要作保证金帐号日记帐吗?
请问快递费这些去年不能取回,今年汇算之前才能取回。那去年要暂估吗?还是可以直接做销售费用快递费。
请问平台销售产品都会打包快递发给客户,快递盒袋子这些计入什么费用
老师,我有个问题,就是我们公司是做人力资源的,今年增值税税法不是改了吗,人力资源外包不允许差额开票了,我们之前都是签的人力资源外包合同,发票开的差额,但是今年改了之后,我们前几个月还是按差额开的,发票写的人力资源外包,我们大多数员工都没有社保,这种情况下怎么办啊,员工和我们签合同,没交社保,用工单位还不符合劳务派遣,我们前四个月工资也给开出去了,用工单位要发票,我们这个发票得怎么开啊,我知道不合规了,但是怎么开,风险最低呢
没搞懂 能说下 先暂估 在冲掉的路径 分录吗 , 是年末就冲掉吗
发票标识做了好还是不做好?做了以后发票出现问题会有风险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