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这个符合现代服务就可以享受的
请问老师,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 我们公司开的发票是现在服务*技术服务费,我们享受这个政策吗?
2.2019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应纳税额。(自2019年4月1日至2019年9月31日,生活性服务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行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 老师这个政策,加计扣除怎么加计呢?
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那么加计抵减10%应该怎么做分录呢,我们是小企业会计准则
关于财政部2019年第39号 文件中 第7条。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以下称加计抵减政策) 请问老师,我们如果取得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的 进项税发票,是不是同样可以加计10%,用于抵扣 ? 还是生产、生活性服务业这些行业取得的进项税加计10%抵扣
甲公司是一家酒类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本年1月10日,甲公司接到一笔生产500吨A品牌白酒的业务合同,议定单价为2万元/吨,即销售价格共计1 000万元。要求在本年3月10日前交货。假设不考虑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且受托方均无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由于交货时间比较紧迫,甲公司有四种生产方案: 方案一:委托乙公司加工成酒精,然后由甲公司生产成A品牌白酒销售。即甲公司将价值为250万元的原料委托乙公司加工成酒精,双方协议加工费为150万元,加工成300吨酒精运回甲公司以后,再由甲公司加工成500吨A品牌白酒销售,每吨售价2万元。 方案二:委托乙公司加工成高纯度白酒,然后由甲公司生产成A品牌白酒销售。即甲公司将价值为250万元的原料委托乙公司加工成高纯度白酒,双方协议约定加工费为180万元,加工成400吨高纯度白酒运回甲公司以后,再由甲公司加工成500吨A品牌白酒销售,每吨售价2万元。 方案三:委托加工环节直接加工成最终产品,收回后直接销售(全部委托加工方式),即甲公司将酿酒原料交给乙公司,由乙公司完成所有的制作过程,甲公司从乙公司收回的产品就是指定的A品牌白酒,协议加工费为220万元。产品运回后以原价直接销售。 方案四:甲公司自己完成A品牌白酒的生产制作过程,即由甲公司自己生产A品牌白酒销售。 经过比较上述哪个方案较优?
3.20日,业务员王力出差回来,报销差旅费730元。其中:高铁票257元:住宿费276.42元,增值税税额16.58元;出差补助180元。会计分录
2.17日,出售给宏达商场02”产品350件,每件售价120元,增值税税额为5460元,价税款尚未收到。会计分录
1.16日,购人的601”材料已到达,并验收入库,结转其实际采购成本60000元。会计分录
员工出差给员工报销的餐补,怎么做账
不在本单位发工资,在本单位报销差旅费可以吗
融资租赁来的渣车计提折旧时按合同价提折旧还是按发票每期来时提折旧
基层工会有法人资格证,开设专户还需要营业执照吗
老师,我计算未来Eva值预测的时候,由于他19-21的营业收入是增加的,但是21-23营业收入是下降的,那接下来预测期的营业收入增长率也是下降的吗?还是平均呢,如果是下降的,那么她就没有高速增长期了,难道叫高速下降期吗,然后是稳定下降期?感觉有点怪怪的
将劳务报酬的一半收入通过公益性组织捐赠给家乡怎么算?
他有个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的要求,这个是当月销售额占全年的吗?还是怎么样?
不是,是你提供这个服务收入全年合计占你企业总收入占比
我们总收入就是这个,100%的。。。。
那就享受这个优惠是没有问题的
之前月份没有享受这个优惠,现在还能补上之前加计扣除的认证的进项票吗
可以的,在你符合的阶段都能享受这个政策
会被查吗
这个不会被查的,放心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