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只能催他们开票了。税务上是看开票情况来确认收入核定征收的。
我公司是一工程检测服务行业,05年成立的,有15年以前的客户应收账款挂账,我们客户甲方多数是国企单位,签订的合同都是甲方拟订好的(等于霸王条款一样),一般付款方式是工程竣工我们检测完毕我们给甲方出具检测报告和开具相应的合同发票甲方才给我们付款,但是有些合同是据实结算的,并不确定我们需要检测的范围和量,只能自己先确定需要检测的单价,还有一些合同是依据工程完工一部分我们跟着检测一部分来结算的,虽然合同这么写了付款方式和期限,但是许多合同并非按照合同规定的按期付款,针对这种长期挂账的请教老师们一个催收款的技巧方法?
我们公司员工岗位外包出去,但是按照项目技术服务来签的合同和开票。甲方会把员工的工资社保服务费按月付给我们,但会晚两三个月才付,所以我们要先垫钱发工资,发票我们等他们付了钱才开发票。请问这种情况,实务中会在何时确认收入,员工工资需要我们按照出勤等等来核算的,我们当月也核算不出来,这个收入需要按月确认吗,确认的话怎么做账务处理,会产生税金吗?
请教个问题,单位做了一项工程,合同价3000万,已完工,但是甲方现在不结算不付款,由于单位目前是小规模,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我们想一次性把收入确认了,这种情况怎么处理?
请问老师,我们单位有笔长期挂账“应收账款”2017年挂账的,现在对方已经确定由于质量问题签订“应收账款”剩余款项不予支付,经过董事会决定作为损失,计入本年的“营业外支出-其他损失”,请问这笔损失的增加,我们认为这笔损失属于以前年度损失(2020年以前我公司核定征收所得税)。因为是损失我想这样列支不知是否正确:一本年的所得税表将其列为所得税调增项;二认为就是本年的亏损项列支不动,这样我公司体现亏损额较大。老师可以帮帮忙我们怎么可以合理合规的处理此项企业所得税的计算和缴纳。
老师你好,最近稽查局查到我们公司有个工程项目合同价3690万,2018年4月开工,2019年12月完工。然后18年又是核定征收,19年1月开始就是查账征收,然后公司在18年确认了2290的开票收入,已经核定缴纳税款,19年之后确认了1230的开票收入,成本19年之后确认了2300万,甲方给公司审计收入算3520万,还有900万收入甲方不认,现在正在走官司,这个项目公司是亏损的,现在稽查局说我们19年后多确认了成本几百万,但是公司现在就是19年确实发生2300万成本,甲方只认收入1230,还有900万甲方不认,这900万正在打官司。现在税务就说公司应该按照1230万收入比例的结转,剩余的等甲方认了900万在结转,现在问题是这个钱公司不一定要得回来。这个情况怎么处理呢
注册资本是根据什么来的
老师好,公司银行汇款手续费、贷款支付的利息当时费用发生的时候已经入了费用了,发票收到后怎么做账啊?
您好老师:我单位的采购合同都是写总数量,单价多少钱每吨,因涉及到印花税,是需要把单价在合同上在做一个不含税金额,税额多少钱吗?如只是体现含税单价,印花税是要按照含税单价缴纳吗?
公司在2025年1月将个人股权转让给公司,现在这个公司需要卖给另外一个公司,是否有税收分险和工商分险
无形资产摊销额在资产负债表哪体现?
老师,企业普通的工商注销是需要到窗口办理的是吗?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老师,请问,医用材料,的开票编码是多少
我们有研发部门,他们的工资社保和费用支出记什么科目?软件里没有研发费用这个科目
按合同说客户次月付款开票,是按次月确认收入,那么当月增值税不用申报吗,还有当月企业所得账务处理应该怎么做,用暂估收入吗吗
想请教个问题: 就是关于销售方销售货物后,提供蓝字发票给购买方。 因货物损毁等原因 购买方需要退货并开具红字发票,将其原蓝票部分红冲。 请问: 1、发票未作勾选验证的前提下 :销售方发起销售退回 红票申请 无需对方确认即开出红色发票 部分红冲原蓝票。 请问税务系统有要求 :购买方一定要勾选验票后 销售方再发起销售退回红字申请嘛? 因为销售方和购买方在纠结 购买方不勾选验票 销售方也可以发起开红票啊… 但是销售方之前又出现过这样的情况: 对方未勾选验票 销售方开了部分红冲发票 最后购买方想去验蓝票时 没办法验票了… 所以想问清楚 勾选验票是否为必要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