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增值税10×(1+30%)/(1-5%)×13% 消费税10×(1+30%)/(1-5%)×5% 2,消费税32×5%+20/1.13×5% 增值税32×13%+20/1.13×13% 3,增值税150×13% 消费税150×5% 4,增值税200×(1+5%)/(1-5%)×13% 消费税200×105%/95%×5%
甲地板厂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0年11月发生如下业务: (1)进口实木地板A一批,海关审定的关税完税价格为10万元。 (2)当月领用进口实木地板A的30%用于继续生产实木地板B,生产完成后将实木地板B对外出售,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32万元,违约金20万元。剩余50%因管理不善受潮报废,20%存放在仓库。 (3)采取赊销方式向某商场销售剩余的实木地板B,不含税销售额150万元,合同约定当月15日付款,由于商场资金周转不开,实际于下月20日支付该笔货款。 (4)将自产的一批实木地板C作价200万元为职工食堂换取一批粮油蔬菜,双方互相开具专用发票。 (5)将新生产的豪华实木地板赠送给重要客户,该批实木地板成本为90万元,市场同类产品的含税价格为140万元。 (6)以2万元/月(含增值税)租金将2016年6月取得的位于W市的一处办公用房出租,一次性收取12个月的含税租金24万元。 实木地板消费税税率为5%、成本利润率为5%、进口关税税率为30% (1)计算业务(1)应缴纳的进口消费税和进口增值税。 (2)计算业务(2,3,4,5)应缴纳的消费税和增值税。 计算(6)应缴纳的增值税。
2019年5月发生经济业务如下:(1)进口实木地板A一批,海关审定的货价为6万元,海外运保费合计2万元。(2)从乙实木地板厂购进未经涂饰的素板,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10万元、增值税1.3万元。当月领用进口实木地板A的20%和未经涂饰素板的70%用于继续生产实木地板B,生产完成后以直接收款方式将部分实木地板B对外出售,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35万元。采取赊销方式向某商场销售剩余的实木地板B,不含税销售额为180万元,合同约定当月15日付款,由于商场资金周转不开,实际于下月20日支付该笔货款(3)将自产的一批实木地板C作价200万元投资给某商店,该批实木地板的最低不含增值税销售价格为180万元,平均不含增值税销售价格为200万元,最高不含增值税销售价格为220万元(4)将新生产的豪华实木地板用于本企业办公室装修,该批实木地板成本为80万元,市场上无同类产品的销售价格.(5)购买原木不含税价格20万元,取得小规模纳税人开具的普通发票。上述凭证当月均己通过认证或比对。实木地板消费税税率为5%,成本利润率为5%,进口关税税率为30%
1.位于市区的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5月发生经济业务如下:(1)进口实木地板A一批,海关审定的货价为10万元,海外运保费合计4万(2)从乙实木地板厂购进未经涂饰的素板,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20万元增值税26万元。当月领用进旦实木地板A的20%和未经涂饰素板的70%用于继续生产实木地板B,生产完成后以直接收款方式将部分实木地板B对外出售,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35万元。采取赊销方式向某商场销售剩余的实木地板B,不含税销售额为180方元,开.合同约定当月15日付款,由于商场资金周转不实际于下月20日支付该笔货款。(3)将自产的一批实木地板C作价200万元投资给某商店,该批实木地板的最低不含增值税销售价格为180万元,平均不含增值税销售价格为200万元,最高不含增值税销售价格为220万元(4)将新生产的豪华实木地板用于本企业办公室装修,该批实木地板成本为80万元,市场上无同类产品的销售价格(5)购买原木(农产品)不含税价格20万元,取得小规模纳税人开具的普通发票上述凭证当月均已通过认证或比对。实木地板消费税税率为5%,成本
1.位于市区的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5月发生经济业务如下:(1)进口实木地板A一批,海关审定的货价为10万元,海外运保费合计4万元。2)从乙实木地板厂购进未经涂饰的素板,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20万元、增值税2.6万元。当月领用进口实木地板A的20%和未经涂饰素板的70%用于继续生产实木地板B,生产完成后以直接收款方式将部分实木地板B对外出售,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35万元。采取赊销方式向某商场销售剩余的实木地板B,不含税销售额为180万元,合同约定当月15日付款,由于商场资金周转不开,实际于下月20日支付该笔货款。(3)将自产的一批实术地板C作价200万元投资给某商店,该批实木地板的最低不含增值税销售价格为180万元,平均不含增值税销售价格为200万元,最高不含增值税销售价格为220万元。(4)将新生产的豪华实木地板用于本企业办公室装修,该批实木地板成本为80万元,市场上无同类产品的销售价格。(5)购买原木(农产品)不含税价格20万元,取得小规模纳税人开具的普通发票。上述凭证当月均已通过认证或比对。实木地板消费税税率为5%,成本利润率为5%,进口
甲地板厂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0年1月发生如下业务:(1)进口实木地板A一批,海关审定的关税完税价格为8万元,应缴纳的关税为2.4万元,应缴纳的消费税为0.55万元,应缴纳的增值税为1.42万元。(2)从乙实木地板厂购进未经涂饰的素板,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5万元,增值税0.65万元。当月领用进口实木地板A的20%和未经涂饰素板的70%用于继续生产实木地板B,生产完成后以直接收款方式将部分实木地板B对外出售,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32万元。(3)采取赊销方式向某商场销售剩余的实木地板B,不含税销售额150万元,合同约定当月15日付款,由于商场资金周转不开,实际于下月20日支付该笔货款。(4)将自产的一批实木地板C作价200万元投资给某商店,该批实木地板的最低不含增值税销售价格为160万元,平均不含增值税销售价格为180万元,最高不含增值税销售价格为200万元。(5)将新生产的豪华实木地板无偿赠送给客户,该批实木地板成本为90万元,市场上无同类产品的销售价格。(其他相关资料:实木地板消费税税率为5%、成本利润率为5%、进口关税税率为30%;上述相关票据均已经过比对认证
5,消费税140/1.13×5% 增值税140/1.13×13% 6,增值税24/1.0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