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只能是下月抵扣了,可以下月申报的,其实你不用作废,可以留下月再勾选的
老师,你好,我公司经营业务需要,2019年12月份发生业务15098284.35 元并有银行流水单,已在2020年1月征期申报2019年第四季度款项时申报无票收入并提前缴纳税款480125.44元;与此同时因我司票份为每个月25份,不够开具合同所需发票金额,现在要补开2019年12月申报的收入;由于2019年12月时我司公司经营地址在变更,没有办下来租赁凭证,故2019年12月和1月申请超限量未通过;因怕中途有作废等发票,故现在才向贵局申请1650份发票补开2019年12月的收入,望贵局批准, 19年12月发生银行流水15098254.35,当时已经按无票收入申报并提前缴纳税款480125.44元,当时租赁合同没有办下来,没有办法申请超限量,所以今年4月申请的1650份超限量补开19年12月份的收入,如果4月发票全部开对是没错的,关键是有一张开错了,已经跨月了,税款在12月份已领缴了,我现在可以红冲一张吗,税款的话转到那个月里,还是怎么办? 可以把我这张开废的税款,转到五月份吗?
老师 我刚学做账 身边也没老会计带 我做朋友新公司的账 今天发现我九月份的账有有收到房租的专票没有做进项 我现在10月份做个补充凭证可以吗? 还是把九月份的凭证重新做 然而我企业所得税也申报了 到时候我报表又要改 我现在不知道怎么做比较好
老师好!昨天我将公司10月份税款做了0申报,而我今天又将昨天申报做了作废更正,(因我单位又交来几份进项发票及通行费票)怎么我勾选认证这几份发票后发票统计表显示未到申报期,我已做账,下月再申报可以吗?
您好老师,我想咨询一下,我遇到的第一个问题是我今天7月2日开票中出现了去年11月份已经开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然后我就去税务局找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在电脑上撤走这个这个重复发票过程中又出了 “汇总操作期间,得先申报才可将重复发票撤走”的提示, 然后我就找我们企业的会计让她先在税务官网先申报不交税操作 , 但是紧接着就出现了第二个问题:会计在申报过程又出现 【 您当前开票数据中存在“应税服务”发票信息,但营改增纳税人类型是应税货物劳务,无法进行申报提示”】=【出现“应税服务”问题的原因我找出来了是“我将上个月即六月份的一张9万多元本该开13%税率的发票错误的开成了6%税率问题】, 那我如何解决出现的这些问题啊,步骤是怎样的啊,老师
老师您好,我去年12月份记账的时候有一张成本票是专票,进项税额3000元,而且这张发票我认证抵扣了,申报的12月增值税没有问题,但是做账的时候我没有把进项税额单独写出来,全部记入成本了,那这种出来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的营业成本就包含着进项税额呢我在2023.01按照这个错误的申报企业所得税了,因为我们公司新成立,所以是亏损状态没交税,我可以不更正申报吗,在1月做账的时候把差额做平,然后4月申报企业所得税的时候按照我改账之后的财务报表申报?这样可以吗
请问这个甲公司会计分录是怎样的呢
甲控制乙,乙共同控制50%丁,丙是甲的联营企业,乙和丙关联关系, 甲的合并范围就没有丁和丙 是不是
运输和安装费用要计入使用权资产的成本里面吗
老师,我们是建筑公司,跨区项目工地上工人在外面餐馆吃饭的餐费,住宿费,记入工程施工一间接费,还过应付职工薪酬一褔利费不呢?我们一般都是工期在一个月左右,不会住项目上。
硬件+嵌入式软件合并一个产品销售;硬件销售额 = 硬件成本 × (1 + 10%) 这个公式是税法规定的吗?主板委外加工,收回后企业自己录程序,再自已贴标包装等,后出售。所以软件成本是录程序的这个人工+自己开发的程序,没有进项,即征即退:软件销售收入*13%-软件销售收入*3%=实际退回的税?
23年1月1日,甲公司租入办公用建筑物,租赁期7年。每年末支付45万元。租赁内含利率为5.04%。2×23年1月1日甲公司支付与该租赁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5万元。 假定按照适用税法规定,该交易属于税法上的经营租赁,甲公司支付的初始直接费用于实际发生时一次性税前扣除,每期支付的租金允许在支付当期进行税前抵扣,甲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假设甲公司未来期间能够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不考虑其他因素。 已知:45×(P/A,5.04%,7)=260 要求:做出租赁期开始日和第一年末的账务处理。 老师先接手,稍后给你参考答案
一般征收13%混凝土销售公司,可以委托简易征收3%的搅拌站加工混凝土并取得加工费发票吗
4S店全款买车合同已签电子发票已开车未提,想换其他颜色,电子发票可以冲红么?会有记录影响二次销售么?
老师 这里的源泉扣缴 假如题目中说的实际支付价格 我们代扣代缴的时候需要价税分离吗 实际支付的价格是含税价还是不含税呀 看图二购买方支付的价格是要分离的
23年1月1日,甲公司租入办公用建筑物,租赁期7年。每年末支付45万元。租赁内含利率为5.04%。2×23年1月1日甲公司支付与该租赁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5万元。 假定按照适用税法规定,该交易属于税法上的经营租赁,甲公司支付的初始直接费用于实际发生时一次性税前扣除,每期支付的租金允许在支付当期进行税前抵扣,甲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假设甲公司未来期间能够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不考虑其他因素。 已知:45×(P/A,5.04%,7)=260 要求:做出租赁期开始日和第一年末的账务处理。 【答案】租赁期开始日 租赁负债=45×(P/A,5.04%,7)=260(万元) 借:使用权资产 265 租赁负债——未确认融租费用 55 贷:租赁负债——租赁付款额 315 银行存款 5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65(260×25%)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 66.25[(26
那我这个月还是做0申报,是吗?
你好,勾选的进项这个月没有抵扣的话,可以在下月抵扣的
我已经勾选统计了有影响吗?
你好,你的意思已经统计在10月份里面了?但是申报数据没有这个抵扣金额?
我以为只要是勾选了就必须申报
你好,勾选统计进去了就要申报的,没错啊
老师,是这样的我先做了0申报,之后单位又交来几份发票,我就想做在10月份,申报进项税额,可我勾选统计后,显示出来未到申报期
等于没有勾选成功,这个放在下个月抵扣,没关系的。
谢谢老师了
你好,申报前勾选统计确认勾选的需要申报的,而不是0申报。我已经回家路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