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你好 提出清偿的请求被拒绝,诉讼时效开始重新起算了
下图例题,诉讼时效中断怎么判定,是因为当事人去主动追讨了就中断了么,这个时效有什么规定,为什么要往后推三年?
1、2019年3月1日,李元芳问狄仁杰借款3万元,双方约定李元芳将于同年6月1日前归还,但到2020年1月1日李元芳仍未还钱,于是狄仁杰于1月8日催要欠款,李元芳表示两个月后绝对归还欠款。4月15日,狄仁杰再次到李元芳家催要欠款,但已人去楼空。2022年9月1日,狄仁杰决定通过司法途径解决该问题,于是当天准备乘坐地铁去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没想到前一班地铁竟然发生爆炸,导致唯一一条通往法院提起诉讼,没想到前一班地铁竟然发生爆炸,导致唯一一条通往法院的道路毁损,无法通行,直到9月5日,道路才重新接通。于是狄仁杰在9月10日去法院提起诉讼。9月30日,李元芳接到法院的传票后表示,借款时间已超过三年的诉讼时效有效期,该借款无需归还。问:(1)本案的诉讼时效期间的各个节点应该如何认定?(2)李元芳拒绝还款的理由是否正确,为什么?2、某罐头厂委托李某采购鲜桃五千斤,李某在采购过程中认为批发商的货品质优价廉便与其签订了订购一万斤的合同。李某回厂后向厂子汇报了合同内容,厂领导考虑到如今市场对桃罐头的需求量猛增,可以增产一些便未予拒绝。三日后,批发商如约供货到位,而市场的需求量却出现了骤减。于是罐头厂以
根据行政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再审程序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人民法院审理再审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 B.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此时判决、裁定停止执行 C.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书内容违法,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D.当事人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6个月内提出 E.人民法院应当自再审申请案件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查,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正确答案 : A,C,D,E 【知识点】行政诉讼审判监督程序 问题:DE选项,什么是再审?再审是二审终审之后再申请审判的吗?二审是3个月内要审结,再审是6个月
甲公司业务经理乙长期在某中餐厅签单招待客户,餐费由甲公司按月结清。后乙因故辞职,月底餐厅前去结账时,甲公司认为,乙当月的几次用餐都是招待私人朋友,因而拒付乙所签单的餐费。根据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 A.甲公司应当付款 B.甲公司应当付款,乙承担连带责任 C.甲公司有权拒绝付款 D.甲公司应当承担补充责任 正确答案 : A 【知识点】委托代理 答案解析 :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有效。 问题:为什么选项B不对呢,甲公司应当付款,乙承担连带责任,这个连带责任有问题吗?
根据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诉讼时效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 A.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发生义务人永久性抗辩权 B.人民法院不得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C.当事人可就诉讼时效的期间、计算方法及中止、中断的事由进行约定 D.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正确答案 : C 【知识点】诉讼时效 答案解析 : 诉讼时效的期间、计算方法以及中止、中断的事由均由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无效。 问题:A选项,永久性抗辩指的是什么,可以举例子吗?
加计抵减可以做营业外收入吗?申报增值税主表时需要填入免税销售额吗?
老,今天刚开出来的电子发票,能查询真伪吗
我根据利润表季报计提所得税,在申报季报的时候发现不需要交,季度利润总额不是季度的好像是全年的
请问老师,我们公司无偿受让一家生物科技公司,占股80%,需要缴纳哪些税费呀,怎么做账呢
新成立的企业,发票业务里面没有蓝字发票开具这个业务怎么处理开通呢?登录的法人账户
经营所得个税是扣自然人股东的税款的?
小型微利企业,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不到10万,季销售额不到30万,印花税免吗
贵州税务局网址是什么
申报自然人个税时,保险是填个人部分,还是企业部分,还是个人+企业的总和
请问首次开户,并激活帐户,没有别的帐可以零申报吗,主要就这一笔也不值当做帐
请问诉讼时效中断标准只有清偿人拒绝支付么
同学你好 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 1.提起诉讼或仲裁。指权利人提起民事诉讼或仲裁,请求法院或仲裁庭保护其权利的行为。同时应注意,权利人起诉后又撤诉的应视为与请求相同的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果。包括民事诉讼法上的一切权利主张形式,如起诉、应诉,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申请支付令、申报破产债权、申请强制执行等,也包括依照其他法律规定的争议解决程序提出的权利主张,还包括权利人向人民调解委员会或有关单位提出保护民事权利的请求等。 2.权利人主张权利。指权利人在诉讼程序外向义务人明确提出要求其履行义务的意思通知。这种意思通知,在方式上没限制(口头或书面等能达请求效果的各种方式),只要将催告之意思传达于相对人,并于事后能证明。包括权利人向债务保证人、债务人的代理人或者财产代管人提出催告。 3.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是指权利人的相对人表示知悉该权利人的权利存在的行为。同意履行义务的形式,无特别要求。关于义务人的同意应当注意以下四点:1)义务人作出分期履行、部分履行、提供担保、请求延期履行、制定清偿计划等承诺或者行为的,应当认定为一方同意履行义务;2)对于连带债权人中的一人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应当认定对其他连带债权人也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对于连带债务人中的一人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应当认定对其他连带债务人也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3)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的,应当认定对债权人的债权和债务人的摘取均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4)债权转让的,应当认定诉讼时效从债权转让通知到达债务人之日其中断。债务承担情形下,构成原债务人对债务承认的,应当认定诉讼时效从债务承担意思表示到达债权人之日其中断。诉讼时效中断适用于最长诉讼时效期间以外的诉讼时效期间类型。 4.提起诉讼或仲裁。指权利人提起民事诉讼或仲裁,请求法院或仲裁庭保护其权利的行为。同时应注意,权利人起诉后又撤诉的应视为与请求相同的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果。包括民事诉讼法上的一切权利主张形式,如起诉、应诉,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申请支付令、申报破产债权、申请强制执行等,也包括依照其他法律规定的争议解决程序提出的权利主张,还包括权利人向人民调解委员会或有关单位提出保护民事权利的请求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