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你的分录没错。

老师 外购的商品赠送(不是买一赠一就是作为样品纯赠),会计分录: 借:销售费用 贷:库存商品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这样处理对不对,如果是自产的商品做为样品赠送是不是还要确认主营业务收入及成本?
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借:营业外支出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这样做可以吗
(2)自产或委托加工用于对外捐赠: 借:营业外支出 贷:库存商品(成本价)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计税价或公允价或市场价×增值税税率) 为什么不用结转成本
(2)自产或委托加工用于对外捐赠: 借:营业外支出 贷:库存商品(成本价)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计税价或公允价或市场价×增值税税率) 如果换成借:营业外支出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增值税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这样可以吗
1、有关企业将自产、购买或委托加工的货物分配给股东属“视同销售“行为,其会计分录为: 借:应付股利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结转成本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某某商品 贷:库存商品--某某商品 应付股利什么时候余额冲没呢?
老师,我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我公司25年的账是代理记账公司做的,做的比较乱,我不打算用代理记账做的账,我打算自己从头做,但是在12月底前出不来数据,所以现在我把收入弄对,保证增值税是对的,其他的数据就先代理记账会计按她的数据申报第四季度的税费,我可以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把正确的数据填进去,这样的话,我自己做的25年的报表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数据是一致的,但是我的报表和25年代理记账做的申报税费填的的每个季度的报表不一样,这样没关系吧?
怎么区分纯劳务分包 和工程服务
一人有限公司是自然人独资公司吗
老师政府基金预算单位的银行利息,要交财政嘛
老师,我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我25年成本数据要在26年3月才能弄出来,成本发票要在26年才开,25年的成本款也是在26年付的,这样的话,这张26年开的成本发票可以在25年税前扣除?
分包方包工包料 包一部分辅材 大部分是劳务 这种开劳务费发票还是工程服务
建筑公司 成本发票里面必须是材料占比最大么 我们是工程公司基本上成本发票都是劳务费 这样合理吗
家纺类,只有人工裁剪,包装类的加工,那税负率大概多少
个体工商户可以不开对公户吗
老师你好 我们是一般纳税人木材公司,从农民手上收购木材然后销售出去,收到农民代开的木材发票,这个能抵多少个点的增值税呢?企业所得税怎么交?
这个视同销售 不用做营业收入吧
如果是购买的货物奖励给员工怎么做呢
借:管理费用--福利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如果说是无偿送给员工的 是不是就可以算做营业外支出了
你好,一般的奖励都算是无偿的,虽然计入应付职工薪酬,但是不算工资内的。所以和以上分录一样。
无偿赠送他人 这个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怎么确定,按照购买的价格算吗
买进的,就是购买价,如果自己产的就成本价,来计算税额
你好, 是按照售价来计算税额,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七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销售额.《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纳税人有条例第七条所称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或者有本细则第四条所列视同销售货物行为而无销售额者,按下列顺序确定销售额: (一)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二)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三)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计税价格的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2b成本利润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