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如果是直接减免,不是先征收后返还的话,直接少记就可以了。 你都计提了的话,就冲销多计提的那部分。
申报下半年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按政策减免了一部分,之前是每月都进行了计提,应该怎么做账
1.2020年2月,甲公司从其他单位购入一块使用年限为50年的土地,并在此土地上开始自行建造两栋厂房。2020年11月,甲公司预计厂房即将完工,乙公司签订了经营租赁合同,将其中的一栋厂房租赁给乙公司使用。合同约定于厂房完工交付使用时开始起租,租赁期为6年,每年年末支付租金288万元。2020年12月5日,两栋厂房同时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交付使用。该土地所有权的成本为900万元,至2020年12月5日,该土地使用权已累计计提摊销16.50万元;两栋厂房的实际造价成本均为1200万元,能够单独出售。两栋厂房分别占用土地为这块土地一半面积。甲公司应如何账务处理?2.承上题,甲公司按月计提投资性房地产折旧和摊销。预计出租的厂房使用寿命为20年,预计净残值为0;土地使用权按50年摊销。按照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和摊销。甲公司应如何账务处理?(主要第二题不会,土地使用权折旧用不用把之前计提摊销的16.50的一半减去)
我想问一下 就是2021-2022年计提的房产税和附加税正常计提 但是政策减半征收 剩余多计提的已经做收入,现在审计不允许拿多计提的部分税金做收入 ,22年的账已经结转到23年了,现在如果要改 怎么改了 ,或者说做收入的部分 能否在23年的时候计提房产税 附加税的时候减半计提 全额缴纳就用做收入的部分进行冲减呢
你好老师,我司收到税务局的提醒:尊敬的纳税人,经税务机关系统初步筛查,贵单位在2020-2022年间存在生产销售数据,但未存在土地、房屋税源登记且未接收土地、房产租赁发票。现提醒您开展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涉税风险自查,请按照税法规定于2023年3月31日之前完成申报。如有政策问题,可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咨询。这是什么意思?应该怎么做?
老师,我们是小微企业,申请了加计抵减政策,23年1月起加计抵减政策从10%到5%,但一月申报的时候按照10%申报了,因此多了131.24,8月的时候进行了一个更正,现在我们申报8月增值税的时候报表扣回1月多计提的131.24元,这个应该怎么做账呀?
那后续我针对这个再进行退税的呢?又要怎么做账?
借:银行存款 贷:应交税费—房产税、土地使用税 借:税金及附加 负数 应交税费—房产税、土地使用税
好的,谢谢老师
不客气,很高兴能帮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