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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我刚看了您回复其他学员和我一样的问题,您的回答是销账税额和进项税额月底不需要结平的。邹老师

2021-01-04 20:26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1-01-04 20:28

你好,一般纳税人月末是需要做销项税额,进项税额结转分录,结转之后进项税额与销项税额余额是0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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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4093 追问 2021-01-04 20:29

老师,这个要求是从什么时间开始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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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1-01-04 20:30

你好,没有规定开始日期,一般纳税人就需要按月做相应结转分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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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4093 追问 2021-01-04 20:31

老师,我刚给您发的图片您能看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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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1-01-04 21:07

你好,我这边没有看到你提供的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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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4093 追问 2021-01-04 21:09

好的,谢谢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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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1-01-04 21:12

不客气,祝你学习愉快,工作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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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一般纳税人月末是需要做销项税额,进项税额结转分录,结转之后进项税额与销项税额余额是0的 
2021-01-04
你好;    你如果之前有老师回复你的; 你要追问他; 就截图之前问题 %2B@具体某一个老师; 这样就 这个老师会针对性回复你的;     
2022-12-14
您好,凡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无论是否有平销行为,因购买货物而从销售方取得的各种形式的返还资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平销行为征收增值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7〕167号)第二条规定:“均应依所购货物的增值税税率计算应冲减的进项税金,并从其取得返还资金当期的进项税金中予以冲减。”对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挂钩(如以一定比例、金额、数量计算)的各种返还收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商业企业向货物供应方收取的部分费用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136号)规定,均按平销返利行为的有关规定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金。 当期应冲减进项税金=当期取得的返还资金/(1+所购货物适用增值税税率)×所购货物适用增值税税率。 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各种收入,一律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022-01-09
同学,你好 嗯嗯,是的
2023-10-01
同学你好 你按照明细核对一下
2022-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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