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可以看看我之前写的一篇分析
最近和客户聊天中,有些老板倒苦水,说疫情期间这个1%的征收率本身是好事,但是甲方不愿意这么开票,所以享受不到这个优惠。个人也觉得很可惜,可毕竟增值税是有链条的,如果对方想要你的进项,可能最后就是羊毛出在羊身上。所以我觉得有必要系统的分析一下:
交易背景假设:一笔交易,不含税价款200万,征收率3%,合同约定价税合计金额206万;3.1日之后按照1%的征收率开票;
情形一:对外开具普通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
分析:这种情况是最简单直接的,因为对方不抵扣进项,实际支付的就是实际承担的成本,所以一般而言,甲方不会提出议价,但是也不排除精明的甲方想要和乙方一起分享这个税收优惠。如果公司出于市场的考虑,可以适当降低价税合计金额。比如,以205万与甲方结算。
情形二:对于开具专用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客户收到发票之后抵扣进项。
原合同分析:
购买方实际支付206;购买方实际成本200;税款6
销售方实际收到206;销售方实际收入200;税款6
按照原价税合计金额,按照1%开票后的结果:
购买方实际支付206,购买方实际成本203.96;税款2.04
销售方实际收到206,购买方实际收入203.96;税款2.04
甲方实际支付的成本比之前多了3.96,但是这个3.96是计入成本费用的,可以抵扣所得税,所以介于所得税影响(假设甲方盈利,所得税税率25%),甲方实际多支出了3.96*(1-25%)=2.97
由此可见,甲方由于减税政策导致了实际负担的增加,这是许多甲方不愿意看到的,因此介于甲方的强势,很多公司不采用优惠税率。但是交易是市场行为,既然都到了结算这一步,相信大部分甲方是愿意坐下来聊聊的;
怎么谈:
方案一:价税合计金额减1,变为205
购买方实际支付205;购买方实际成本202.97,税款2.03;
销售方实际收到205;销售方实际收入202.97,税款2.03;
甲方实际多负担:2.97*75%=2.205
方案二;价税合计金额减2,变为204
购买方实际支付204;购买方实际成本201.98,税款2.02;
销售方实际收到204;销售方实际收入201.98,税款2.02;
甲方实际多负担:1.98*75%=1.485
方案三:价税合计金额减3,变为203
购买方实际支付203;购买方实际成本200.99,税款2.01;
销售方实际收到203;销售方实际收入200.99,税款2.01;
甲方实际多负担:0.99*0.75=0.7425
方案四:价税合计金额减4,变为202
1%政策出来之后
购买方实际支付202,购买方实际成本200,税款2;
销售方实际收到202,购买方实际收入200,税款2;
双方没有差异了。
2020-07-04
这个29031怎么得出来的
30000扣除两个税点应该剩余多少
老师能告诉我怎么算吗
同学你好 30000除以(1%2B3%)乘以(1%2B1%) 你开票按照这个金额开,结账也按照这个金额结账的
老师,我们开了3万发票,甲方税点抵扣1%,再扣两个税点,应该剩余给我们结29417元是吗
你开票按照我给你算的这个金额来开 收款也按照我给你的这个金额来收
30000发票已经开出去了,现在甲方结了29031元,想核对一下对不对
同学你好 怎么算 都不对,不是这个数
老师,我们合同签的3个点,开票是1个点,那甲方不是可以抵扣1个点的税吗,再扣我们2个点就对是吗
对的,不能扣这么多,他扣两个点就行了
开票金额÷1.03×1.01得出的数字应该是对方结账的金额是吗
城建税不应该从我们这里面扣吧
对的,城建税是谁交的谁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