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
Q

老师, 我换电脑后,个税系统的数据没有了,我现在去找旧电脑,我找不到原来备份在哪里,我可以在旧电脑上重新备份吗?再拷贝到U盘?在旧电脑能重新备份吗

2021-01-13 23:07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1-01-13 23:09

同学你好 登录旧电脑上的系统 点开系统设置 就可以找到旧电脑备份的位置以及文件夹的名称呢

头像
快账用户6276 追问 2021-01-13 23:11

我可以在旧电脑里重新备份吗

头像
齐红老师 解答 2021-01-13 23:31

只要软件没有卸载 可以重新备份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咨询
相关问题讨论
同学你好 登录旧电脑上的系统 点开系统设置 就可以找到旧电脑备份的位置以及文件夹的名称呢
2021-01-13
您好 已经覆盖掉了 没法再备份回来的
2022-05-04
同学你好,按以下方法处理,谢谢。 (一)在原电脑对历史数据进行备份和恢复,之后拷到新电脑。 操作路径如下:(1)在原电脑上进行数据备份,打开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点击【系统设置】-【系统管理】-【备份恢复】-【备份设置】-【备份】;(2)将备份文件拷贝到新电脑,在新电脑中备份。操作路径为: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系统设置】-【系统管理】-【备份恢复】-【恢复设置】选择备份的文件-【恢复】。 (二)若原电脑无法获取历史数据,则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历史人员信息及申报明细信息下载】功能对数据进行恢复找回 1.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财务负责人授予办税权限的办税人员前往办税服务厅申请开通【扣缴端数据下载】功能,或者经授权的办税人员通过**公众号“深圳税务”,依次点击【我要办】-【远程办】选择企业业务,点击【扣缴客户端数据下载权限设置】业务进行办理(功能开通之后,使用时限只有72小时,请在时限内完成后续操作); 2.办税人员实名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进入【人员信息采集】功能,点击“下载”,从税务局端获取之前报送过的人员信息(只能获取人员信息状态为“正常”的人员); 3.获取短信验证码,使用实名账号绑定的手机进行短信验证; 4.完成实名登录和短信验证后,就可以通过【人员信息采集】功能下载人员信息,通过【查询统计】—【单位申报记录查询】功能下载2020年9月份之后的历史申报数据(对于下载的申报记录只能查看,无法更正,如需更正需前往办税服务厅,开通了分部门申报的企业不能使用)。
2022-11-13
同学你好 这个可以的
2022-03-08
同学:您好,咨询一下12366,问下当地是哪个服务商,电话咨询或关注**公众号找客服。 以下办法参考: 文件夹备份 提醒您此这种方法只适用于更换电脑或者重装开票软件的备份与恢复。 在电脑桌面鼠标右键点击开票软件的图标,选择 “打开文件所在的位置”后会打开开票软件的安装的 路径,在左上角的 “增值税发票开票软件(税务UKey 版)”点击 “Program Files (x86)”此时会返 金蝶财务软件财税实操 回到上一层目录。 金蝶财务软件财税实操 点击 “增值税发票开票软件(税务UKey 版)”文件夹,将该文件夹保存在指定路径或U 盘下即可完 成备份。 恢复数据 将之前备份的数据拷贝到新的电脑桌面,备份文件粘贴到您选择的盘,这里以 D: Program Files (x86) 为例 金蝶财务软件财税实操 将文件拖动到该文件夹即可 金蝶财务软件财税实操 接下来下载好开票软件双击该安装包,弹出安装界面,注意此时不要点击立即安装,点击右下角的自 定义安装 金蝶财务软件财税实操 点击浏览此时弹出选择安装的路径,注意默认是C 盘 金蝶财务软件财税实操 我们需要手动选择安装的路径,根据您之前备份数据的存放位置进行选择,这里以 D: Program Files (x86)为例(注意选择Program Files (x86)这个文件即可,不能点击下方的增值税发票开票软件(税 务UKey 版)否则会恢复失败哦),选择完毕后点击确定。 金蝶财务软件财税实操 金蝶财务软件财税实操 核对安装路径与刚刚存放备份路径无误后,点击立即安装完成,打开开票软件数据就恢复完成啦
2022-03-29
相关问题
相关资讯

热门问答 更多>

领取会员

亲爱的学员你好,微信扫码加老师领取会员账号,免费学习课程及提问!

微信扫码加老师开通会员

在线提问累计解决68456个问题

齐红老师 |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你好,我是来自快账的齐红老师,很高兴为你服务,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你的吗?

您的问题已提交成功,老师正在解答~

微信扫描下方的小程序码,可方便地进行更多提问!

会计问小程序

该手机号码已注册,可微信扫描下方的小程序进行提问
会计问小程序
会计问小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