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简便优化部分纳税人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方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9号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20-12-4 打印本页 字体: 【大】【中】【小】 为进一步支持稳就业、保就业、促消费,助力构建新发展格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现就进一步简便优化部分纳税人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方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上一完整纳税年度内每月均在同一单位预扣预缴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且全年工资、薪金收入不超过6万元的居民个人,扣缴义务人在预扣预缴本年度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时,累计减除费用自1月份起直接按照全年6万元计算扣除。即,在纳税人累计收入不超过6万元的月份,暂不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在其累计收入超过6万元的当月及年内后续月份,再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扣缴义务人应当按规定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并在《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相应纳税人的备注栏注明“上年各月均有申报且全年收入不超过6万元”字样。 二、对按照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居民个人,扣缴义务人比照上述规定执行。 本公告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享受新政策了, 一是上一完整纳税年度各月均在同一单位扣缴申报了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且全年工资薪金收入不超过6万元的居民个人。具体来说需同时满足三个条件:(1)上一纳税年度1-12月均在同一单位任职且预扣预缴申报了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2)上一纳税年度1-12月的累计工资薪金收入(包括全年一次性奖金等各类工资薪金所得,且不扣减任何费用及免税收入)不超过6万元;(3)本纳税年度自1月起,仍在该单位任职受雇并取得工资薪金所得。 二是按照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居民个人,如保险营销员和证券经纪人。同样需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1)上一纳税年度1-12月均在同一单位取酬且按照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申报了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2)上一纳税年度1-12月的累计劳务报酬(不扣减任何费用及免税收入)不超过6万元;(3)本纳税年度自1月起,仍在该单位取得按照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税款的劳务报酬所得。 【例】小李2020年至2021年都是A单位员工。A单位2020年1-12月每月均为小李办理了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假设小李2020年工薪收入合计54000元,则小李2021年可适用本公告。 【例】小赵2020年3-12月在B单位工作且全年工薪收入54000元。假设小赵2021年还在B单位工作,但因其上年并非都在B单位,则不适用本公告。 三、优化后的预扣预缴方法是什么? 对符合《公告》规定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预扣预缴本纳税年度个人所得税时,累计减除费用自1月份起直接按照全年6万元计算扣除。即,在纳税人累计收入不超过6万元的月份,不用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在其累计收入超过6万元的当月及年内后续月份,再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同时,依据税法规定,扣缴义务人仍应按税法规定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 【例】小张为A单位员工,2020年1-12月在A单位取得工资薪金50000元,单位为其办理了2020年1-12月的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明细申报。2021年,A单位1月给其发放10000元工资,2-12月每月发放4000元工资。在不考虑“三险一金”等各项扣除情况下,按照原预扣预缴方法,小张1月需预缴个税(10000-5000)×3%=150元,其他月份无需预缴个税;全年算账,因其年收入不足6万元,故通过汇算清缴可退税150元。采用本公告规定的新预扣预缴方法后,小张自1月份起即可直接扣除全年累计减除费用6万元而无需预缴税款,年度终了也就不用办理汇算清缴。 【例】小周为A单位员工,2020年1-12月在A单位取得工资薪金50000元,单位为其办理了2020年1-12月的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明细申报。2021年,A单位每月给其发放工资8000元、个人按国家标准缴付“三险一金”2000元。在不考虑其他扣除情况下,按照原预扣预缴方法,小周每月需预缴个税30元。采用本公告规定的新预扣预缴方法后,1-7月份,小周因其累计收入(8000×7个月=56000元)不足6万元而无需缴税;从8月份起,小周累计收入超过6万元,每月需要预扣预缴的税款计算如下: 8月预扣预缴税款=(8000×8-2000×8-60000)×3%-0=0元 9月预扣预缴税款=(8000×9-2000×9-60000)×3%-0=0元 10月预扣预缴税款=(8000×10-2000×10-60000)×3%-0=0元 11月预扣预缴税款=(8000×11-2000×11-60000)×3%-0=180元 12月预扣预缴税款=(8000×12-2000×12-60000)×3%-180=180元 需要说明的是,对符合本《公告》条件的纳税人,如扣缴义务人预计本年度发放给其的收入将超过6万元,纳税人需要纳税记录或者本人有多处所得合并后全年收入预计超过6万元等原因,扣缴义务人与纳税人可在当年1月份税款扣缴申报前经双方确认后,按照原预扣预缴方法计算并预缴个人所得税。 【例】上例中,假设A单位预计2021年为小周全年发放工资96000元,可在2021年1月工资发放前和小周确认后,按照原预扣预缴方法每月扣缴申报30元税款。 四、《公告》出台后,扣缴义务人该如何操作? 采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客户端和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扣缴功能申报的,扣缴义务人在计算并预扣本年度1月份个人所得税时,系统会根据上一年度扣缴申报情况,自动汇总并提示可能符合条件的员工名单,扣缴义务人根据实际情况核对、确认后,即可按本《公告》规定的方法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采用纸质申报的,扣缴义务人则需根据上一年度扣缴申报情况,判断符合《公告》规定的纳税人,再按本公告执行,并需从当年1月份税款扣缴申报起,在《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相应纳税人的备注栏填写“上年各月均有申报且全年收入不超过6万元”。 五、《公告》实施时间是什么? 《公告》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残保金按啥报和个税系统一致么
付供应商货款,业务做了收入明细表,由副总经办人签字,如何表错了多付款誰的责任? 主要责任在业务人员 老师,此表有6处错误,老师你可遇到过这样情况,属于正常吗?
老师,收到个税手续费返还,不需要开具发票,但是需要申报和缴纳增值税,并且要计入收入总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如何在电子税务局上找到税管员是谁?
老师,我们老板还没有在个税app里面进行2026年的个税专项附加扣除项的填写,我要怎么跟老板说,让他及时填报呢?由于我们1月份工资还未发放,所以2月申报1月个税的时候,我是0申报的。那这个月要申报2月个税,有可能这个月之内会发放1月和2月工资,但是不清楚具体什么时候发,那我这次3月16日之前申报2月个税又该怎么申报呢?
25年1月缴纳24年实收资本的营业账簿印花税1000元,后续公司有变动,25年才完成实收资本手续,调整24年财务报表实收资本为0相当于25年1月的印花税多交了。 税务打电话说有问题,需要税务大厅办理退税或者留抵,我应该怎么操作?
老师,我们25年的审计报告已经出了,但是现在有员工需要调整年终奖,总计差不多三十多万,我在26年调整可以吗
@董孝彬老师,别的老师别回答,老师,啥意思,没听懂
我司是一般纳税人:1.客户要求我们开1%的低税率发票,我们进项也不够,我们可以开吗,如果开了对公司有什么影响呢?2.我们购买的是原材料,组装好的物品发货给客户,客户要求我们开这个原材料发票,我们拒绝开这个原材料,万一开了就对应不上,会引起S局关注吗?
老师,软著算无形资产吗?
那个扣6万是享受我发这个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