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你好 视同销售就可以抵扣的

你好,老师,有两个问题,我想问下,1),将购进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能视同销售吗,能确认收入吗?2),单位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或者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能确认收入吗?
老师,请问公司购买手机送给客户,增值税是属于进项税不能抵扣,还是属于视同销售呢? 《增值税暂行条例》里规定: 不得进项抵扣:用于简易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视同销售:讲资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税法规定: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专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不可以抵扣进项税额。那么,除了上述三类之外的专用于集体福利及个人消费可以抵扣进项,同时视同销售处理,对吗?
我想这本题中自产的以及外购的白酒,它在增值税是视同销售,那我想知道它需要征收 消费税吗? 你好老师,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给单位或个人,它属于增值税的视同销销售情形,然后自产货物用于集体福利,属于增值税,视同销销售情形,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下列视同销售行为,在进行会计处理时,只是增值税按销价和税率计算,并不确认收入()。A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B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C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D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
就是有些迷惑,购手机送给客户这个行为为什么不属于不得进项抵扣中的用于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呢
因为你们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了
哪些情况属于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
购进职工宿舍的用品,购电脑奖厉给个人。
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是指用于公司内部人员的,这样理解对吧
对的 这样理解可以的哦
好的,谢谢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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