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你好 不属于善意取得
老赵将自己偷来的一辆汽车卖给了某汽车修理厂;是无效合同吗?题目没说修理厂是知情的。这种不属于善意第三人吗?
甲向乙购买价值25万元的汽车一辆。双方约定:甲先交付10万元,乙即将车交付于甲,其余款项由甲分三次付清,乙保留汽车所有权至甲付清全部车款之时。收到甲交付的10万元车款后,乙将车交付于甲,但未办理车辆过户登记。在甲付清全部车款前,乙又以30万元的价格将该车卖给不知情的丙,双方办理了车辆过户登记,并约定由丙直接向甲请求返还该汽车。丙向乙付清30万元车款后即向甲请求交付,方知该汽车已被甲出质给不知情的债权人丁,丁因保管不当致车毁损,遂将汽车送戊修理厂维修,因丁无力支付8万元维修费,汽车被戊修理厂扣留。丙向戊修理厂请求返还汽车遭拒,遂提起诉讼。 提问: 为什么丁不是善意取得? 不懂解析,麻烦换个角度
2022年6月5日,甲授权乙以甲的名义将甲的一只手机对外出售,价格不得低于5000元。乙的初中同学丙有意购买,但问乙能否以4000元的价格便宜出售。乙碍于同学情面,擅自做主,以甲的名义以4000元将该手机卖给丙。根据《民法典》,关于该手机买卖合同的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该买卖行为有效,因为乙的行为构成表见代理 B.该买卖行为无效,因为乙和丙构成恶意串通 C.该买卖行为可撤销,因为乙对丙构成欺诈 D.该买卖行为效力待定,因为乙的行为构成无权代理 关于无权代理和无权处分的辨析 老师,这道题因为有“甲授权乙”,说明是代理,无权代理的合同效力是待定的,故而善意第三人在这里不能适用。 如果题目换成:甲借手机给乙用,乙转手卖给了丙,那么丙就适用善意第三人,以原始取得的方式,取得了这个手机的所有权。此时是无权处分。我的理解对嘛?
3月6日,甲向乙借款10万元,借款3个月,以其自有轿车1辆为乙设立抵押权,双方签订抵押合同。3月16日完成抵押登记,且双方约定抵押期间甲不得将轿车让与他人。4月5日,甲将该轿车卖给丙并完成交付。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下列关于甲丙间买卖合同效力及轿车物权变动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因甲乙约定“抵押期间甲不得将轿车让与他人”,故丙不能取得轿车所有权 B.4月5日,丙受让取得轿车所有权 C.3月16日,乙对轿车的抵押权设立 D.甲丙间买卖合同因违反“抵押期间甲不得将轿车让与他人”约定而无效 正确答案 : B 【知识点】抵押权的效力 关于善意取得,此题目的丙是不是不是善意取得啊 ,因为甲虽然设立了抵押权,但是还是有权处分这个资产的是吗?但是有合同设立的时候说不可以转让,所以我想知道这个甲到底有没有权处分呀
乙与甲公司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预购商品房1套,并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了预告登记,房屋建好后,因房价上涨,甲公司遂擅自将乙选购的商品房以更高价格出售给不知情的丙。根据《民法典》规定,下列关于甲公司与丙商品房买卖合同效力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商品房买卖合同可撤销 B.商品房买卖合同效力待定 C.商品房买卖合同有效 D.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 正确答案 : C 【知识点】物权变动 问题:这个进行了预告登记不是可以对抗善意第三人吗?为什么不能撤销合同。
请问老师普通发票印花税计税依据是含税价还是不含税价呢?
期初应收账款负数写成了正数,怎么调账
老师想要一个 关于股权或股票, 利息或股息或转让 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什么情况征,什么情况不征,什么情况免的小结, 这部分知识做综合题觉得好乱[难过],这几者之间的关系太混淆了[捂脸]
物业管理服务属于税目的哪一类
商贸企业,卖出一台设备1200万,设备款分为4个步骤,预付款30%,发货款30%,验收款30%<每次打款一个月支付50w,不是一次性支付>合同规定验收合格后,才能付预付款,预付款一般拖1年才等额支付,还有10%质保金! 请问这种我改怎么做账,怎么结转主营业务收入,只要结转就涉及到利润,和企业所得税费用,不结转又怎么做,请老师帮忙解答疑惑,谢谢
股东在本公司没有工资,来公司的高铁票可以报销吗,如果能报销,作为什么费用
老师,小规模超过多少自动转为一般纳税人
老师,相于开出的发票,税点怎么做内做
老师,麻烦发一份通用版的公司章程给我,谢谢
老师,合同期内员工提出辞职,社保是否可以减员
还是没懂,不知情不算吗?
同学,你好 一般来说,盗赃物不应适用善意取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