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你好 每个省份不一样的 你是哪个省份的纳税人呢
房地产企业土增怎么非普通住宅还是非普通住宅,
房地产企业土增增值税,非普通是指144平以上的住宅和商铺吗
房地产企业,商铺,非普通住宅,住宅,土地增值税的预征率是多少
房地产企业,预缴纳土地增值税的的时候,如何判断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
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普通住宅,非普通住宅,其他类型房核定征收率是多少
老师,库存现金有分分钱,这个怎么调整,实际上没有,上次给商家付款少给了些分分钱。
老师,现在新开的有限公司,认缴后实缴期限是多长
进口综合税率,是包含进口关税,增值税,消费税了吗? 例如进口手表2万
老师,餐饮公司从一月开始没经营了,股东也没有让办停业,他们说合适的时候还要经营,已经报了两期0申报,这期还能0申报吗
小规模减免税分录怎么处理
老师,这种小型机械也要做固定资产吗?除了固定资产还可以做什么?
老师,发票开的是会议费凭证后边应该附什么完整资料?还有机票发票备注栏应勾选哪些项目,比如订单号还有哪些
2.某数控设备购建于2019年12月30日,账面原值为150万元,经调查分析得到以下有关资料:1)2019-2023年该类设备的定基价格指数分别为105%、110%、108%、115%、110%。2)该设备的数控系统损坏,估计修复费用为15万元。3)该设备的经济使用寿命为15年。现评估该设备2023年12月30日的市场价值。
老师个体户核定征收分几种计算呢
餐饮企业申报增值税收入是否可以扣除平台抽成后的收入?
甘肃省的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关于调整土地增值税预征率、核定征收率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0号 2018-06-1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土地增值税征管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10〕53号)等有关规定,对我省土地增值税预征率、核定征收率予以调整,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均应按规定的预征率预缴土地增值税。 二、除保障性住房(各级人民政府或者指定经营单位回购的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以及按照政策规定向特定对象销售的经济适用住房)暂不预征土地增值税外,其他房地产按以下预征率预征土地增值税: (一)兰州市城关区、七里河区、西固区,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水市秦州区、麦积区,嘉峪关市及其他地级市政府(不包括临夏州、甘南州)所在区的普通住宅为2%,非普通住宅为3%,其他类型房地产为5%。 (二)临夏州、甘南州、兰州新区及不属于第(一)款的其他县(市、区)普通住宅为1%,非普通住宅为1.5%,其他类型房地产为4%。 三、在土地增值税清算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账簿但未设置的;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残缺不全,难以确定转让收入或扣除项目金额的;符合土地增值税清算条件,企业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清算手续,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清算,逾期仍不清算的;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按以下核定征收率征收土地增值税: (一)兰州市城关区、七里河区、西固区,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水市秦州区、麦积区,嘉峪关市及其他地级市政府(不包括临夏州、甘南州)所在区的核定征收率调整为: 1、普通住宅5%; 2、非普通住宅为7%, 3、其他类型房地产为9%。 (二)临夏州、甘南州、兰州新区及不属于第一条的其他县(市、区)核定征收率调整为: 1、普通住宅为5%; 2、非普通住宅为6%; 3、其他类型房地产为7%。 四、本公告自2018年7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为5年。《甘肃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甘地税发〔2011〕57号)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 1.甘肃省土地增值税预征率表 2.甘肃省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表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 2018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