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你好 每个省份不一样的 你是哪个省份的纳税人呢

房地产企业土增怎么非普通住宅还是非普通住宅,
房地产企业,商铺,非普通住宅,住宅,土地增值税的预征率是多少
房地产企业,预缴纳土地增值税的的时候,如何判断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
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普通住宅,非普通住宅,其他类型房核定征收率是多少
商业用地的上盖的住宅土地增值税征收可以按面积分为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和其他房产吗?
朴老师,电商公司现在还需要分内外帐吗?外账按照结算来算,内帐按照发货来算? 简便来做的话,内账外账都按结算来做行吗?
朴老师,电商公司现在还需要分内外帐吗?外账按照结算来算,内帐按照发货来算?
老师,独立核算的分公司,符合小微企业标准,企业所得税是按照多少来算
简易计税3%税率时申报了未开票收入,现在公司变成了一般纳税人,客户要开票,开了13%税率的票。我现在在申报增值税时,3%税率未开票负数填列,提交申报时总提示比:23列应纳税额减征额比对不过,请问怎么解决
怎样保证计提的企业所得税和申报表中一致
你好,个独企业利润40万左右,有些成本还未取得的情况下,可以在汇算之前取得后扣税吗?
老师,最后一个分录如果是贷方营业外支出的话,报表项目就会出现负数,不应该是营业外收入?
老师您好,如果25年2月工资发1月工资老板公户发了3个人,但是1月工资只申报了2个人,后面每个月工资都少申报了那个人现在申报25年12月工资的时候才发现,现在要怎么处理
老师,原始数据是代账的发我的 我用这些数据重新输入现在的精斗云云会计,是那边给的原始数据在明细账里凭空多出来了,就明细账里有这个数据 账本、总账资产负债表都没有这些数据,是什么原因呀?
老师您好,我想问下就是领导让我做财务年终决算报告,这个报告里需要把24年的数据和25年的做对比吗,还是就写25年就行
甘肃省的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关于调整土地增值税预征率、核定征收率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0号 2018-06-1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土地增值税征管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10〕53号)等有关规定,对我省土地增值税预征率、核定征收率予以调整,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均应按规定的预征率预缴土地增值税。 二、除保障性住房(各级人民政府或者指定经营单位回购的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以及按照政策规定向特定对象销售的经济适用住房)暂不预征土地增值税外,其他房地产按以下预征率预征土地增值税: (一)兰州市城关区、七里河区、西固区,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水市秦州区、麦积区,嘉峪关市及其他地级市政府(不包括临夏州、甘南州)所在区的普通住宅为2%,非普通住宅为3%,其他类型房地产为5%。 (二)临夏州、甘南州、兰州新区及不属于第(一)款的其他县(市、区)普通住宅为1%,非普通住宅为1.5%,其他类型房地产为4%。 三、在土地增值税清算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账簿但未设置的;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残缺不全,难以确定转让收入或扣除项目金额的;符合土地增值税清算条件,企业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清算手续,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清算,逾期仍不清算的;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按以下核定征收率征收土地增值税: (一)兰州市城关区、七里河区、西固区,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水市秦州区、麦积区,嘉峪关市及其他地级市政府(不包括临夏州、甘南州)所在区的核定征收率调整为: 1、普通住宅5%; 2、非普通住宅为7%, 3、其他类型房地产为9%。 (二)临夏州、甘南州、兰州新区及不属于第一条的其他县(市、区)核定征收率调整为: 1、普通住宅为5%; 2、非普通住宅为6%; 3、其他类型房地产为7%。 四、本公告自2018年7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为5年。《甘肃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甘地税发〔2011〕57号)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 1.甘肃省土地增值税预征率表 2.甘肃省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表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 2018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