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同学。 要更改的,你这原值要变更 的

房产税源表变更: 里面的房产名称填什么?还有就是房产原值原来是申报了2751万,出租原值是293万左右,现在应税务说房产原值少申报了,要补交,按税务要求统计房产原值变成了2977万了,那出租原值是不是也要改,这个出值原值怎么计算?
甲拥有的一库房拟于本年7月至12月对外出租、原值1000万元,净值800万元,现该库房闲置。乙拟承租该库房,双方初步商定本年7月至12月租金为80万元(含税)。本年7月至12月的租金收入应纳房产税8.81万元(80÷(1+99%)x12%),应纳增值税6.61万元(80+(1+9%)x9%)。于是纳税方案:甲公司与乙公司协商,将房屋的租赁业务转变为仓储业务,即由甲公司代为保管乙公司原先准备承租房屋后拟存放的物品,从而将原来的租金收入转变为仓储收入。方案实际上是由将房屋的使用权出租给别人使用改为仍旧自用。如果企业将房屋出租,则应按租金收入缴纳12%的房产税,这叫作“从租计征”:如果房屋自己使用,则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缴纳房产税,这叫作“从价计征”。在本例中,假设甲公司所在省份规定的减除比例为30%,则改为仓储业务后本年7月至12月应纳房产税4.2万元1000×(1-30%)×1.29%÷12x6),应纳增值税4.53万元(80÷(1+6%)两者相比降低了房产税税负4.61万元,降低了增值税税负2.08万,租货改仓储”表面上看是一项纳税筹划方案。从防范纳税风险的角度分析
甲是一般纳税人拥有一库房拟于本年7月至12月对外出租、原值1000万元,净值800万元,现该库房闲置。乙公司拟承租该库房,双方初步商定本年7月至12月租金为80万元(含增值税)。甲公司的会计人员发现,本年7月至12月的租金收入应纳房产税8.81万元(80÷(1+99%)x12%),应纳增值税6.61万元(80+(1+9%)x9%)甲公司会计提供以下纳税方案:甲与乙协商,将房屋的租赁业务转为仓储业务,由甲公司代为保管乙公司原先准备承租房屋后拟存放的物品,从而将原来的租金收入转变为仓储收入。上述“租赁改仓储”的纳税筹划方案实际上是由将房屋的使用权出租给别人使用改为仍旧自用。如果企业将房屋出租,则应按租金收入缴纳12%的房产税,这叫“从租计征”:如果房屋自己使用,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缴纳房产税,假设甲的减除30%应纳增值税4.53万元(80÷(1+6%)×6%)。两者相比降低了房产税税负4.61万元(8.81-4.2),降低了增值税税负2.08万元(6.61-4.53)。“租货改仓储”表面上看是一项值得采纳的纳税筹划”方案。要求:请从防范纳税风险的角度分析上述纳税筹划案。
之前转房长2021.4月转厂房的,但是装修费2022年是后面弄的,当时没算进原值,后来查出来要算进原值,我这个怎么转厂房在哪个时间, 之前的装修费5年折旧的,现在算进厂房里面,折旧20年,之前的折旧就多了100万,所得税要补缴15万左右,之前的折旧不要动吧,??还是怎么弄
公司房产税是按照从租计增缴纳,租赁期限是2022年11月-2026年12月,总租赁金额为1500万,然后2022年11月-12月,是免租期,然后当时房租产权证没有下来,没办法缴纳房产税,等到2023年5月份的时候拿到了产权证就立马去核定房产税了,也就是说房产税是从2023年5月开始按照租赁合同金额的总金额按月进行核定缴纳的,但是现在出现一个问题,需要我们补缴这个2022年11-12月份的免租期间的房产税,这个期间的房产税是按照原值缴纳?按照原值缴纳的话,又出现一个问题,房子是自建的,当时2022年11月的时候还没有完全完工的,很多附属工程都是23年才完工,所以这个按原值缴纳的话,是不是只能按照当时22年11月的在建工程的原值作为计税依据呀?
老师,建筑企业开具不征税发票,还是需要缴纳2%增值税嘛
金属制品增值税税负率多少合适 所得税税负率多少合适
总分公司性质,目前公司业务都在分公司,总公司不产生业务,但总分公司都需要申报增值税报表、财务报表、企业所得税报表,目前企业所得税报表是汇总到总公司申报的,增值税报表没有办理汇总手续,那么总公司增值税报表和财务报表是否可以填零还是要跟着分公司一样的数据填报。
老师,如果前11个利润只有100w,,但12月份调账后有400w,这样有风险吗
社保基数申报年度工资是按照个税系统里的所属期25.1-12月的累积收入除以12取数吗,如果该员工只上了两个月班就合计➗2这样算对吗?
金税四期各项财务数据比例是多少?什么比例范围内不回去预警
社保基数月均工资是按照个税申报系统里的25.1-12月属期的合计数除以12吗
关于社保基数:每一年我们都是按照上一年度个税系统里完整年度属期工资申报的,因为都是次月发放,比如说:属期25.1-12月实际就是24.12-25.11月的工资,但是发放月是25.1-12月,您能理解吧?社保基数就是按照这个算的申报,会计成本也是按照这个全部计入25年度的,25.12月的工资就记入了26年度了,我就想问下,这个有什么大问题?也不存在虚假申报,就是一直都是这么申报的,完整的12个月的工资算的月均呀,税务对比数据不也是跟个税系统比对吗?
刚入职一家一般纳税人工厂,需要老师指导一下做账和报税流程,新工厂1月份做零申报
老师,我公司托养B公司的怀孕羊,托养3年,每年支付管理费,3年后还托养时,同等的怀孕母羊,这个怎么账务处理
那这个出租原值怎么改?或者是怎么计算的?麻烦老师告诉一下!!
就是按你出租部分的原值如实填写即可的
老师是这样吗?比如:厂房的原值100万,有1000平方,出租了500平方,那这个出租的原值是不是就是100万除1000平方再乘500平方?
是的,你计算没问题的
谢谢老师!
不客气,祝你工作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