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您好 您确实没有发工资,是可以零申报的
老师晚上好,我想请教下,我是改制单位的代办,我们单位改制后,职工全部解除了劳动关系,政府给缴纳养老、医疗保险费单位部分至法定退休年龄,目前因为缴纳保险费,在税务局登记了临时税务登记,职工没有工资,每月必须申报个人工资所得税,3个月申报一次增值税,附加税,都是零申报,职工没有工资,每月必须零申报个人工资所得税,这个不会产生欠税吧?
老师您好:我们公司是一般纳税人,销售加工工煤炭企业。2021年工资(8-11月工资总额98200元),核算分录是①借生产成本-工资,贷:现金(没有通过制造费用过渡)。②借库存商品,贷生产成本-工资。凭证后面简单附列了工资表及成本分配表 且没有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公司员工有15人,且没有缴纳养老保险,因为这些人是临时季节性用工(没有签临时工合同)每个人工资每月也在1500元左右,且都是有低保的,所以不敢申报报税 2022年5月没有纳税调增,现在想把这98,000进行2023年5月所得税纳税调整,,可是22年我们的工资和个税都是相符,如果我在23年5月进行所得税调整的时候,能不能引起数据异常风险?没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明年纳税调增也没有地方调啊,请问老师该如何处理这个棘手的问题?
老师您好,公司一般纳税人这个问题我问了好多遍了,始终还在纠结,不知道该如何处理 单位2021年有季节性事实4个月16人用工总工资10万,但没有申报个税及缴纳养老保险 现在最好的处理方式是怎么样,能解决这个10万块钱的费用,当时做了借生产成本贷现金直接入库存商品并结转主营业务成本了,22年5月份并没有进行纳税调整,因为没通过应付职工薪酬,如果按劳务报酬去税务局代开发票,得交1万多的个税,现在最好的解决方式是什么?希望老师给个采纳
老师您好,这两段话矛盾吗,请老师解答一下,谢谢: 确定一处为工资薪金发放单位,其他单位为兼职,按照20%缴纳个人所得税。全部为兼职的,按照“劳务报酬所得”,减除800或者4000以上*20%部分,剩余部分按照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第九条、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纳税人从中国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应于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内,选择并固定在其中一处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的主管地税机关办理自行纳税申报. 比如我现在是在三家单位有取得工资,都按工资薪金进行了代扣代缴个税,而且次年3月已对个税做了综合汇算。有人说不对,只能在一家单位合并领取工资,单位之间开票结算(人力资源劳务派遣),不知道怎样对?
根据金四上线工作安排,要求清理纳税人识别号重复现象,我单位注销了扣缴义务人登记,保留了单位纳税人登记,有以下注意事项∶ [钉子]所有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均需重新选择扣缴义务人,否则单位扣缴端无法更新个人数据,具体操作:登录个税APP→专项附加扣除填报→选择已录入的填报记录→修改→修改申报方式→选择扣缴义务人→更换原因(其他原因)。 [钉子]因今年税务登记变更,导致1-3月收入无法累计,4月工资已代扣的个税与系统实际申报数据可能存在差异,会在5月工资中调整。 [钉子]全年收入分属两个单位,扣缴系统中本年1-3月收入无法与4-12月收入累计算税,可能会影响适用税率,次年汇算清缴时需个人补缴税款。 请各联络员传达到每个人,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修改在5月4日下班前完成!,求解谢谢老师,这什么意思
老师 临时工开劳务票 开多了什么不是他个人就要交个税
小规模纳税人现在开百分之一税率的政策文件在哪里找的到呢?
老师好,去年公司购入了一辆办公用小轿车,当时设计的卡片折旧年限是七年,现在想把这辆小轿车折旧年限改为5年,可以吗?(因为税法规定是4年,预计使用年限7年太长了)
银行存款的利息记到那个科目啊
请问老师,如果6月开始建账,打印总账明细账科目余额表选择几月份开始?1月还是6月
你好老师,有笔货款,做的是借预付账款,贷银行存款,现在要红冲做账,是不是借,银行存款,贷预付账款,就可以了,不用变成负数
老师,失业保险交多少年,被辞退能领失业保险
老师,我们公司是工程施工单位,我们跟一家公司合作取得了一个工程,外地的,但是甲方要跟我们合作的那家单位签合同,我们施工,也就是说我们是挂靠方,跟我们一起合作投标的那家公司就成了被挂靠方了,现在挂靠方要求我们给他开9个点的发票,可以吗? 因为这个项目地在外地,所以我们要预交,那我们开9个点的发票给被挂靠方,那他们还要异地预交吗?
请问向别的公司转账 备注的转款,应该怎么做分录
采购合同物品数量发生变化实际合同额大于原合同额了,是否需要签订补充协议,如不签订是否有税务风险
每次工资零申报反馈都是不用缴费,这个不会产生欠税吧?老师
这是不会的,不需要交税,也就不存在欠税这一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