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您好,企业所得税是汇总到总公司计算,然后按照50%分摊给分公司。

最后一个钱数填错了,怎么修改?这样记可以吗?零基础选手,新公司
老师,账套上的承兑比实际承兑少了20000多,4-10月如何快速找到原因如何
我们有三个公司,一个用品公司,成立了一年多了,小规模,主要做改装车,宿营车改装。出纳,不小心把这个公司给升为了一般纳税人,刚好,老板又要销售底盘车,好像厂家要求要一般纳税人才可以,就弄巧成拙了, 今年9月份。又注册了一个,一般纳税人公司,专门卖中国重汽的轻客车,这是第二个公司,10月份,又成立了一个小规模公司,为了开改装车的普票,成立的小规模公司,三个公司。实际的老板,是三个男老板,用品和汽车销售都是一个法人,是这其中一个老板的老婆。最后成立的一个公司,找了一个法人,出纳做收支日报表,报销的,或者直接采购改装车要用的配件,隔三差五要从公司提取备用金,到一个实际男老板用他的名字办的出纳卡里面,
小规模公司在发快递的运费没有发票怎样报
老师,您好,临时工可以招残疾人吗
建筑业,总包跟分包签订了劳务合同,总包也代发分包的农民工工资?劳务公司在实际施工的过程是有很少一部分的材料使用的,那么人工工资这一块跟总包去拨款的时候,开发票内容可以开,建筑服务*劳务费,那少部分的材料费的开票内容也可以这样开吗?
老师,答案为什么选第三个
请问个体工商户开公积金多久可以贷款?
年终奖是和最后一个月工资合并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是吗?另一种就是单独计算除以12个月 是不是就这两种 不用把年终奖和全年工资合并计算是不是 举个例子
个税系统申报错人了,把离职的人一直申报个税,未离职的没报,1月份有年终奖600块个税,需要到税务局去更改吗?
能不能具体点,老师,18多家分公司,都是50的比例分摊吗?
企业所得税分支机构分配比例怎么算?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规定:"第十三条 总机构按以下公式计算分摊税款: 总机构分摊税款=汇总纳税企业当期应纳所得税额×50%第十四条 分支机构按以下公式计算分摊税款: 所有分支机构分摊税款总额=汇总纳税企业当期应纳所得税额×50%某分支机构分摊税款=所有分支机构分摊税款总额×该分支机构分摊比例第十五条 总机构应按照上年度分支机构的营业收入、职工薪酬和资产总额三个因素计算各分支机构分摊所得税款的比例;三级及以下分支机构,其营业收入、职工薪酬和资产总额统一计入二级分支机构;三因素的权重依次为0。35、0。35、0。30。 计算公式如下: 某分支机构分摊比例=(该分支机构营业收入/各分支机构营业收入之和)×0。35+(该分支机构职工薪酬/各分支机构职工薪酬之和)×0。35+(该分支机构资产总额/各分支机构资产总额之和)×0。30"。 独立核算分支机构如何缴纳企业所得税? 1、《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条规定:"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2、《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企业设立分支机构,使其不具有法人资格,且不实行独立核算,则可由总公司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这样可以实现总公司调节盈亏,合理减轻企业所得税的负担。 3、根据税法规定,分公司是非独立纳税人,其亏损可以由总公司的利润弥补;如果设立子公司,子公司是独立纳税人,其亏损只能由以后年度实现的利润弥补,且总公司不能弥补子公司的亏损,也不得冲减对子公司投资的投资成本。 4、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8〕28号)规定:企业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财政调库"的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即企业总机构统一计算包括企业所属各个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场所在内的全部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额。但总机构、分支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都有对当地机构进行企业所得税管理的责任,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应分别接受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的管理。在每个纳税期间,总机构、分支机构应分月或分季分别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预缴企业所得税。等年度终了后,总机构负责进行企业所得税的年度汇算清缴,统一计算企业的年度应纳所得税额,抵减总机构、分支机构当年已就地分期预缴的企业所得税款后,多退少补税款。这样,就为分支机构合理节税提供了政策依据和保障。
太难,看不懂
上面有计算公式,你就按那个公式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