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按北方暖气公司计算的话 (860-120)*0.09-60=6.6
这题怎么做呀?可以详细说明解释一下吗?谢谢老师
老师这道题不理解,一点思路也没有,能详细解释一下吗,谢谢
谢老师详细解释一下约当产量计算法,并举例说明。
老师,这道题要怎么做呀,可以详细解释一下吗
付原材料税票款入什么科目
你好!20106000元大写金额是不是可以写作贰仟零壹拾万陆仟元整或贰仟零壹拾万零陆仟元整呀?
老师,如果一个食品加工企业他的进项税额采用的是投入产出法核定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是通过计算得来的,那开进来的专票是不是就不需要勾选了?
老师:公司车辆报废,卖1200元的收入,对方要发票,公司可以开发票给他吗?
老师2题第三问分录没看懂?谢谢
老师,我们转股的这个公司底下有个全资子公司,在转股的时候子公司的利润跟转股是不是有关系 ?
想问下,如果企业所得税收入跟增值税收入要保持一致,那就是按开票日来确认收入,那采购的货物也是按开票日来入账吗?比如7月份供应商送的货,8月15号左右开票,那我这个采购的发票是不是按8月份入账?
老师,企业是一般纳税人,在计提员工工资里的个人所得税的分录怎么写?
老师你好,我去年的印花税(营业账薄)少报了,现在怎么更正申报呢
老师,核定个体户之前没有开过票,也不知道做没做过税务登记,要开票怎么办?
自2019年1月1日至2023年供暖期结束,对“三北”地区供热企业向居民个人(以下称居民)供热取得的采暖费收入免征增值税。 向居民供热取得的采暖费收入,包括供热企业直接向居民收取的、通过其他单位向居民收取的和由单位代居民缴纳的采暖费。 免征增值税的采暖费收入,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单独核算。通过热力产品经营企业向居民供热的热力产品生产企业,应当根据热力产品经营企业实际从居民取得的采暖费收入占该经营企业采暖费总收入的比例,计算免征的增值税。 本条所称供暖期,是指当年下半年供暖开始至次年上半年供暖结束的期间。 供热企业,是指热力产品生产企业和热力产品经营企业。热力产品生产企业包括专业供热企业、兼营供热企业和自供热单位。 “三北“地区,是指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大连市、吉林省、黑龙江省、山东省、青岛市、河南省、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自治区和**维**自治区。 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供热企业增值税 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38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号)
企业销售暖气的增值税税率是9%。
老师,你好 你说的跟答案不一样
答案是怎样的 因为这个题目没有说是什么地区
答案是没有强调是哪一个地区的,进项税额是需要分摊的,所以不太明白
哦哦 明白了 这是我安装一般思维了 忘记这问题了 是免税的要转出 120/860=0.139534883721=13.95% 转出 60*13.95%=8.37 交税8.37%2B6.6=14.97
不好意思 这个确实是按常规思维了
免税的一般要转出吗?一般是怎么想起来是否要转出啊?思路是什么呀?
免税的业务 不交税也就不可以抵扣进行税了 要不税局就觉得自己亏了 不可以抵扣的部分 认证后要进项税额转出 不可以抵扣的政策稍等
如果属于以下情况的进项税额发票不得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四)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五)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 (六)购进的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七)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本条第(四)项、第(五)项所称货物,是指构成不动产实体的材料和设备,包括建筑装饰材料和给排水、采暖、卫生、通风、照明、通讯、煤气、消防、中央空调、电梯、电气、智能化楼宇设备及配套设施。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第191次常务会议通过)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好的 谢谢
客气 这个考试要注意 很容易掉坑 o(╥﹏╥)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