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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销售佣金要有合同吗?付款给对方要对方去代开发票吗

2021-07-23 10:59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1-07-23 11:00

 你好 是的。 正常的话  建议是有发票 到时需要有发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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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8034 追问 2021-07-23 11:00

佣金代开个人发票税率几个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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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8034 追问 2021-07-23 11:00

大类开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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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1-07-23 11:05

 你好     个人的话  按1%缴纳增值税; 大类的话你们是个人赚取佣金服务 ; 按劳务*佣金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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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8034 追问 2021-07-23 11:08

那合同呢 也需要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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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1-07-23 11:11

 你好     是的。 建议是需要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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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 是的。 正常的话  建议是有发票 到时需要有发票的 
2021-07-23
你好,其实开不开票跟你是不是签合同没有必然的关系,而且也没有说金额限制。
2023-05-31
你好,对方注销之前是怎么做的,可以不开发票的,但是需要正常做收入,你们没法给他开发票了,他都已经注销了。
2022-04-11
首先,当遇到合同违约时,我们需要先判断相关纳税义务是否已经发生,而判断的依据就是合同是否已经开始履行。根据不同的情况,可以将业务作如下区分: 一、合同未履行,业务未发生 由于合同未如期履行,实质业务并未真实发生,所以也未触发纳税义务不得开具发票,更无须缴纳增值税。 《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 《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未发生经营业务一律不准开具发票。” 收取违约金的一方可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开具收据。收取违约金一方应当确认为营业外收入,支付违约金一方应当确认为营业外支出。类似情况还有因合同未履行,已收取的定金被没收或双倍返还,没收或收到返还的定金。 需要注意,除收款收据外,还应保秉持“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原则”(国税发【2018】28号文)保留其他相关资料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二、合同履行,已发生经营业务 1. 购买方支付的价外费用: 只有明确了价外费用的概念以及具体包括哪些费用,我们才能正确的界定合同履行期间,除合同约定价款外其他相关费用应该如何处理,是否需要纳入销售额开具发票。 政策依据: 《增值税暂行条例》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文附件1)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可见,逾期付款利息,滞纳金以及违约金等都属于价外费用。购买方支付的价外费用应并入销售方的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并开具发票,购买方确认资产成本或成本费用列支。 “销售额为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该类价外费用可与销售货物合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但需要在不同栏次中注明,也可单独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货物、服务名称一栏可填写为销售货物逾期付款利息等价外费用名称。在“单价”栏填写价、费合计数。(注:如果价外费用属于按规定不征收增值税的代收代缴税费,则该项合计数中不应包括此项价外费用,此项价外费用也不可能开具增值税发票。) 另外,还需准备价外费用项目表,应填写购销双方的单位名称、收取价外费用的商品或劳务的名称、计量单位、数量、价外费用的项目名称、单位收费标准及价外费用金额(单位费用标准乘以数量),并加盖销售方的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购货方应索取价外费用项目表一式两份,分别附在发票联和抵扣联之后。价外费用项目表样式,暂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制定。
2020-08-17
你好!可以。操作没问题
2023-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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