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就是票据质押就称为质权,然后行使质权就是借款人用票据抵债
对于非经背书转让,而以其他合法方式(如税收、继承、赠与)取得汇票的,不涉及背书连续的问题;只要取得票据的人举证,证明其汇票权利,即可享有票据上的权利。 请问未支付对价取得的票据不能超越前手的票据权利,如果前手权利瑕疵造成票据背书实质上不连续, 那么无偿取得票据的人怎么可以依法证明其票据权利,即可享有票据权利呢?这不相矛盾吗?
质押背书:为担保债务而在票据上设定质权,被背书人依法实现其质权时,可以行使票据权利,这里的质权什么意思
甲乙订立了某大型设备买卖合同,为担保债务履行,丙以保证人身份与出卖人乙订立了保证合同,但约定乙的债权不得转让。此外,丁、戊分别以自己的住宅、小汽车为乙设立了抵押权和动产质权。现乙直接将买卖合同项下货款债权转让给他人,并书面通知了甲和相关担保人,但并未办理相关抵押登记手续,质押的小汽车也并未转移占有。根据合同法律制度规定,下列从权利中可以随货款债权一并转移的有( )。 A.甲向乙交付定金的定金债权 B.丙与乙之间的保证债权 C.丁向乙设立的抵押权 D.戊向乙设立的动产质权 E.乙对该买卖合同的解除权 正确答案 : A,C,D 【知识点】债的移转 问题:CD选项,怎么理解债权转移?怎么理解但并为办理相关抵押登记手续,质押的小汽车也并未转移占有?随债权一并转移为什么这两项也一并转移了?
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下列选项中,构成该项优先受偿权的有( )。 A.破产人为他人债务提供的保证担保 B.破产人为自己的债务提供的质押担保 C.破产人为他人债务提供的抵押担保 D.第三人为破产人的债务提供的抵押担保 E.破产人的财产被债权人依法留置 正确答案 : B,C,E 【知识点】破产清算 答案解析 : 别除权是指债权人因其债权设有物权担保或享有法定特别优先权,而在破产程序中就破产人特定财产享有的优先受偿权利。据此,别除权的基础权利是设立在破产人特定财产之上的担保物权(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不包括保证债权。因此,选项BCE正确。 问题:破产人为他人债务提供的保证担保,为什么不选?
甲乙订立了某大型设备买卖合同,为担保债务履行,丙以保证人身份与出卖人乙订立了保证合同,但约定乙的债权不得转让。此外,丁、戊分别以自己的住宅、小汽车为乙设立了抵押权和动产质权。现乙直接将买卖合同项下货款债权转让给他人,并书面通知了甲和相关担保人,但并未办理相关抵押登记手续,质押的小汽车也并未转移占有。根据合同法律制度规定,下列从权利中可以随货款债权一并转移的有( )。 A.甲向乙交付定金的定金债权 B.丙与乙之间的保证债权 C.丁向乙设立的抵押权 D.戊向乙设立的动产质权 E.乙对该买卖合同的解除权 正确答案 : A,C,D 【知识点】债的移转 问题:D为啥是对的?动产质权不是要交付才设立吗,转移了债权但是质权的动产没有转移交付呀?
请教老师,法人是2家企业的法人,是个人独资企业以及有限公司的法人。 2家企业的法人,税务上有没有需要注意的地方
做分录时记主营业务成本还是记工程施工-合同成本,是怎么区分的
二等卧属于火车硬席么
老师公司是做互联网的,老板有个厂子,买的东西都走公司账,应该怎么入账
小规模5月份重新开的账户,是不是6月份开10万的普票可以免税,如果在到年底这一年超过200万的发票了那6月份开的票还需要补税吗
请问哪位老师做过律师事务所合伙企业的账?
老师您好。小规模公司偶然开个三万二万的专票可以吧。大额开专票有有风险吧
老师,你好,我是大学本科毕业且工作满四年,为什么提示我不符合条件呢?
提供给国外客户的开户行信息是自己翻译成英文吗 比如开户行名称 公司名称?
老师,公司老板即法人加入老乡会当副会长,需要缴纳会费,请问这个以公司名义付款,对方开发票允许税前扣除否
质押跟质权不是两个概念吗
质押指的是行为 质权可以理解为行为所产生的结果 你觉得有什么疑问
你一开始说质押就称为质权,肯定有疑问,两个不同概念
一个事情所导致,引发的, 前面给你举例,让你理解是怎样一个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