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就是票据质押就称为质权,然后行使质权就是借款人用票据抵债
对于非经背书转让,而以其他合法方式(如税收、继承、赠与)取得汇票的,不涉及背书连续的问题;只要取得票据的人举证,证明其汇票权利,即可享有票据上的权利。 请问未支付对价取得的票据不能超越前手的票据权利,如果前手权利瑕疵造成票据背书实质上不连续, 那么无偿取得票据的人怎么可以依法证明其票据权利,即可享有票据权利呢?这不相矛盾吗?
质押背书:为担保债务而在票据上设定质权,被背书人依法实现其质权时,可以行使票据权利,这里的质权什么意思
甲乙订立了某大型设备买卖合同,为担保债务履行,丙以保证人身份与出卖人乙订立了保证合同,但约定乙的债权不得转让。此外,丁、戊分别以自己的住宅、小汽车为乙设立了抵押权和动产质权。现乙直接将买卖合同项下货款债权转让给他人,并书面通知了甲和相关担保人,但并未办理相关抵押登记手续,质押的小汽车也并未转移占有。根据合同法律制度规定,下列从权利中可以随货款债权一并转移的有( )。 A.甲向乙交付定金的定金债权 B.丙与乙之间的保证债权 C.丁向乙设立的抵押权 D.戊向乙设立的动产质权 E.乙对该买卖合同的解除权 正确答案 : A,C,D 【知识点】债的移转 问题:CD选项,怎么理解债权转移?怎么理解但并为办理相关抵押登记手续,质押的小汽车也并未转移占有?随债权一并转移为什么这两项也一并转移了?
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下列选项中,构成该项优先受偿权的有( )。 A.破产人为他人债务提供的保证担保 B.破产人为自己的债务提供的质押担保 C.破产人为他人债务提供的抵押担保 D.第三人为破产人的债务提供的抵押担保 E.破产人的财产被债权人依法留置 正确答案 : B,C,E 【知识点】破产清算 答案解析 : 别除权是指债权人因其债权设有物权担保或享有法定特别优先权,而在破产程序中就破产人特定财产享有的优先受偿权利。据此,别除权的基础权利是设立在破产人特定财产之上的担保物权(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不包括保证债权。因此,选项BCE正确。 问题:破产人为他人债务提供的保证担保,为什么不选?
甲乙订立了某大型设备买卖合同,为担保债务履行,丙以保证人身份与出卖人乙订立了保证合同,但约定乙的债权不得转让。此外,丁、戊分别以自己的住宅、小汽车为乙设立了抵押权和动产质权。现乙直接将买卖合同项下货款债权转让给他人,并书面通知了甲和相关担保人,但并未办理相关抵押登记手续,质押的小汽车也并未转移占有。根据合同法律制度规定,下列从权利中可以随货款债权一并转移的有( )。 A.甲向乙交付定金的定金债权 B.丙与乙之间的保证债权 C.丁向乙设立的抵押权 D.戊向乙设立的动产质权 E.乙对该买卖合同的解除权 正确答案 : A,C,D 【知识点】债的移转 问题:约定不得转让,非金钱债权的转让,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那这里为什么保证人就不承担保证责任??
母公司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与对应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抵消分录。这个是什么意思?
请问是每个月都要交吗?
刘红艳老师你好,刚才的问题,就是说不用处理就行,按最后40多万这就就可以了是吗
老师,我们7月份增值税申报表上的进项税额为什么比我们7月份电子税务局里取得的进项税额要多
如果资产账面价值大于计税基础,怎么区分是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然后怎么区分借贷方
老师您好,普通合伙企业,公司,这些出资人如果宣告破产,对债务还承担责任吗
老师,你好,生产型出口企业,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需要做进项转出吗? 如果不需要做进项转出,会计上怎么做这笔分录?
老师,请问一下怎么在快账软件里面删除凭证呢
材料发出一般企业用哪种核算方法
老师您好!9月1日社保新规实施请问下年龄超过50岁的阿姨我们酒店有两个,都没有买社保,按规定应该是签劳务合同的,但这样税务上又有问题,因为如果签劳务合同,就得按劳务报酬来代扣20%的个税,对方还得提供发票给我们,肯定不太可能,但是如果按工资薪金所得签劳动合同,社保这里又不合法,请问这类的要怎么做
质押跟质权不是两个概念吗
质押指的是行为 质权可以理解为行为所产生的结果 你觉得有什么疑问
你一开始说质押就称为质权,肯定有疑问,两个不同概念
一个事情所导致,引发的, 前面给你举例,让你理解是怎样一个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