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被投资方实现净利润的调整涉及存货的有两种情况,一个是针对出售比例调整,一个是针对未出售比例调整,两种情况是: (1)投资时点就存在的存货,调整的是出售部分比例,因为被投资方是按照账面成本×出售比例结转成本的,但是投资方认可的是按照公允价值×出售比例结转成本的,所以调整时用的是出售比例。 (2)投资后,投资方和被投资方之间的存货交易,调整的是未出售部分,因为未出售的部分是内部交易,从投资方和被投资方这个整体来看是不认可的,即未出售部分的损益未实现,所以要对未对外出售的部分调整,即调整时用的是未出售比例。然后在以后年度如果内部交易存货对外售出,则应按照售出比例调增被投资单位净利润。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贷:投资收益【调整后的净利润×持股比例】 调整后的净利润包括:【假定:公允>账面】 (1)投资时点(7月1日): ①存货评估增值:100件,单价5,成本4; 是投资企业还是被投资企业的存货,可以是被投资企业卖给投资企业的存货吗? 第一年对外销售30件:-30件×1 第二年对外销售50件:-50件×1 这些对外销售起到一个什么作用,怎样影响利润? ②固定资产评估增值:100万元,预计10年 第一年:-100÷10×6/12 第二年:-100÷10 (2)内部交易假定(不构成业务): 不构成业务有什么样的作用? ①销售100件形成存货,单价5,成本4; 第一年对外销售30件:-70件×1 第二年对外销售10件:+10件×1 第1年为什么是负的?因为存货成本支出吗? 第2年是计入损益调整吗? ②,销售商品形成固定资产,公允50,成本40;折旧8年; 第一年:-10+10/8×6/12 第二年:+10/8 利润实现了加回来 第1年为什么是-10?
老师好,请问权益法下,调整被投资方实现净利润,那个内部交易,毛利 (收入—成本),什么时候加,什么时候减?是初始时减掉未对外的部分,以后续对外卖了多少再加回来多少吗?
老师你好,想问一下,长投净利润的调整,在投资时点,账面价值跟公允价值不一致的1,存货评估增值是根据售出比例结转成本调减净利润吗?2固定资产跟无形资产的评估增值按折旧补提折旧额调减净利润吗?3.未实现内部损益,就是将未实现部分的损益调减,实现多少再加多少回来?这么理解对吗
@小胡涂老师,你好。 在权益法核算下的长期股权投资。 ①当被投资单位其他综合收益发生变动时,投资企业应当按照归属于本企业的部分,相应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时增加或减少其他综合收益。 ②投资企业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应按照持股比例与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计算的归属于本企业的部分,相应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时增加或减少资本公积(其它资本公积)。 我的问题是:为什么要按照①和②的方法处理?而不是调整投资收益。
权益法:适用情况是对合营、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核算,通常占股在20%~50%。成本法:适用情况为能够实施控制的企业或者是子公司(即占股在50%以上)。 对投资收益的处理 成本法你可以简单理解成是收付实现制,被投资企业宣告发股利的时候我才确认投资收益,不管其是盈利还是亏损。成本法下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除非增加或减少了投资,不然一般不会调整。 权益法对应得你可以理解成是权责发生制,只要被投资企业年终有了利润,不管其分不分,我都按照我享有的份额按比例确认投资收益,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亏损就反过来做)。当然如果和联营、合营企业有内部交易的话还要抵消, 成本法会计处理:被投资单位宣告或派发股利时 宣告时:借:应收股利 贷:投资收益 收到时: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股利 这是对的吗?
老师,7,8月份社保基数上涨,现在要补交,我这边收员工的金额需要补收,直接做在工资里的话,怎么做凭证
发展基金会收到的公益捐赠收入,开出了捐赠票据用申报增值税吗?
请教,小规模公司,开票是按1%开的票,那做账也是按1%结转的增值税,那2%的增值税税额需要做营业外收入吗?
老师您好,我开的发票中有退税的软件还有硬件。那么我这个软件在退税计算表中填写哪里呢?谢谢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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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好,公司欠法人10几万,现在用银行支付,备注写备用金,银行说不行,是不是因为金额有点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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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好,1,请问关于一次性赔偿,这个属于免税收入,明年个税汇算清缴该员工,这笔赔偿不算入个税的汇算清缴吧?2,再想问一下,如果有员工第一年进公司,然后几个月之后辞职,拿了一次性赔偿,然后辞职,第二年又进公司,然后又拿了一次性赔偿,那这个该怎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