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这个卡的话 你们是销售给 客户的吗
老师。我想请问下。我们公司做车位销售的,同时呢,如果客户需要礼包,我们价格没有优惠,如果不需要礼包,价格就有优惠,需要礼包部分我们需要做视同销售。这个视同销售,收入的部分的金额是多少呢,相对应的购进礼包的采购款作为结转成本么?
老师,我们公司是做机械的,金碟两个帐套,生产是一个帐套,销售一个帐套,公司用销售部的名义在生产那边采购,在销售这边用其他应付款做帐,这笔账是一直挂在那没做什么处理,导致20年结帐几百万的年初挂在那边,我应该怎样冲平?还有一个平时采购配件时生产部的款就挂在其他应收款,正常就是直接算生产成本那边吧,但因公司一直这样挂帐,导致其他应收,其他应付款累计数好大,现在我不知道如何把这些帐做平
老师您好,我现在在做一笔信用卡账单的记账业务。应还50000元,已还40000元,剩余金额10000元做了账单分期。分3期还款。分期的时候,该笔业务如何做凭证??还款的时候,我如何做凭证呢? 信用卡是公司财务的个人信用卡,主要用于公司采购支付。因为采购员用信用卡是和他的采购备用金混用的。所以做账的时候,每笔刷卡的费用,我们都记做是采购员刷卡借的备用金,最后冲减备用金,这样比较容易对账。 我前期做账科目信用卡部分的是,借:采购备用金 贷:其他货币资金信用卡;还款的时候就是:借:其他货币资金信用卡 贷:现金或者银行存款等。 我现在就是对于信用卡的分期业务做凭证不会做?请指导。
老师 公司采购一些京东e卡,在做一个项目时,给客户的报价单里有其中一部分卡,也就是,我们在收客户款时,包含这部分卡的采购价。请问,我们在采购回来的时候,是直接入营业成本,还是先做其他应收款?
我们公司就是在云南当地采购蔬菜回来,比如生菜采购回来是毛菜,会有很多黄的老的叶子多余的菜梗,把这些去掉,打包运输到广东销售给我们的客户,客户在广东有多家门店销售蔬菜。打包用的泡沫箱刚刚咨询了老师是计入成本而不是销售费用,但是会计上又有一条说包装物不单独计价计入销售费用,单独计价计入其他业务成本,我们这个是不像客户收取泡沫箱费用的
(4)甲公司用一批自产药品换取戊公司某办公楼1至2层两年的使用权,该批药品对外销售价格为1200万元;若采用一次性支付两年租金的方式,办公楼两年租金的市场价格为1100万元。协议约定的租赁期自2×20年1月1日至2×21年12月31日。甲公司于2×19年12月10日向戊公司一次性交付药品。2×20年1月1日与戊公司办理了办公楼交接手续。 问题:编制甲公司2019度相关会计分录
上月申报个税的时候,没注意到忘记填社保费扣除费用,导致多交了个税,怎么办
老师,我们是一个卖化妆品的公司,合同签的是实销月结。就是我们先发货给门店,当月的实际销售,要下个月才对账开发票和打款,这种我什么时候确认收入呢?
在一家制造企业中已经完工的成品正常返工和因质量原因或报废损失导致的返工如何做账处理
老师!您好!燃气销售许可证,没有办理下来!如果正常销售的话,哪个部门来监管呢?
消费满300,充值3倍,也就是900元,本次消费的300即可免单,这个分录怎么做?我们是小规模,税率是1%
23年中级经济法和25年中级经济法有哪些大的变化点,哪些章节可以不学
我接手外账会计的账,8月和9月的报表都对的上,但是10月份我根据她的凭证做的账,资产负债表却差了93000元,我去查了税务系统,对方公司就只开了一笔93000的发票,外账会计给我的凭证,也没有涉及预付账款,只有应收应付资产,我重分类了账,8到9都好好的,就是不知道为什么10月份会有笔93000的差额,我怎么都找不到原因,我这该怎么做账
老师,四大行跨行支付都有手续费 我支付空调费用5000,手续费9元 借:固定资产-空调 5000 贷:银行存款 5000 手续费是要单独录一张凭证吗 还是和固定资产一起,录在同一个凭证,分录上?
财税是在哪个网站查询
看报价单,是作为代客户采购的奖品,含在销售款中的,按我们的采购价报价的。
你好 那你们这个计入成本核算
老师,如果我们采购的这些卡,只是一部分作为代客户奖品采购,其他多采购的怎么账务处理?
你好 如果你们是代收代付的话 才是 挂其他应收款的
老师,对于“预付卡”就像京东E卡,移动充值卡,我们是持卡方,难道没有消费的时候,就可以确认费用吗?不是先挂其他应收,然后,消费的时候确认费用吗?
你好 你们要消费做费用哈 。 没有消费做预付账款 或者其他应收款
如果发给员工或者给客户,是不是作为员工福利费或者业务招待费?如果我们代客户采购的,之前的问题(售价中包含这部分采购款),那么,我们采购回来时,就作为营业成本?
你好 1.是的 2. 如果你们 采购回来 是送给客户的 就是成本的
老师 我还有一个问题:科技公司 对外提供 技术服务费 是否免征增值税?需要什么条件吗?
你好 这个要看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第一条第二十六款规定,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免征增值税。 与技术转让、技术开发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是指转让方(或者受托方)根据技术转让或者开发合同的规定,为帮助受让方(或者委托方)掌握所转让(或者委托开发)的技术,而提供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且这部分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的价款与技术转让或者技术开发的价款应当在同一张发票上开具。 因此,符合上述规定的与技术转让、技术开发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可以免征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