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经济社会活动中,当事人为了使自己的民事法律行为能够互相受到约束并且双方都能如约履行,约定了某种客观情况作为所附条件或所附期限而影响其效力的民事法律行为。其中,约定条件的叫做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而约定期限的即为附期限民事法律行为。 一、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附条件的法律行为,具体是指在法律行为中指定一定的条件,把该条件的成就(或发生)或不成就(或不发生)作为法律行为效力的发生或终止的根据。一般分为附延缓条件和解除条件;附肯定条件和否定条件。 我国《民法通则》第62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在符合所附条件时生效。”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中的条件有特殊的含义:(1)须为将来发生的事实;(2)发生与否是不确定的;(3)由当事人议定;(4)必须合法;(5)能引起民事法律行为的发生或消灭,但不能与行为内容相矛盾。 二、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是在意思表示中含有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期限是构成民事法律行为意思表示的组成部分,并且用来决定民事法律行为效力发生或存续的时间。 最高人民法院《民通意见》第76条规定: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在所附期限到来时生效或者解除。所以期限的法律要件为: 1.须属将来事实,已经发生的事实不能被设定为期限。 2.须属必成事实,即其发生为确定的事实。不可能发生的事实(如千年以后赠与),不能被设定为期限。 如何区分期限与条件 期限是必然到来的事实,这与附条件的法律行为所附的条件不同。法律行为所附期限可以是明确的期限,也可以是不确定的期限,但都必须是一定会发生的。而附条件法律行为所附条件是否成立则必须是不确定的。这是附条件法律行为的一项必备要件。以未来必然发生之事项(包括确定的日期)为条件的法律行为,不能构成附条件的法律行为。 附期限的法律行为,又可以分为附始期的法律行为和附终期的法律行为。始期是指以所附期限到来为民事法律行为发生效力的期限;终期是指以所附期限到来为民事法律行为效力消灭的期限。
老师,附条件和附期限怎么理解,举例子
个税附加扣除中的房贷的条件是否是婚前首套房子,婚后扣除比例50%这句话是怎么理解的
老师,附条件和附期限怎么区别呀
进项税和销项税怎么快速理解,请老师举个例子。
老师,好。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附表二,第三行,前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这个不理解,可以解释一下吗?请举个例子
这道题我认为选bc但标答给的是abc。A选项不是双方意思表示不一致吗
老师,请问甲方欠乙方服务费 1000 万元,如果甲方按照 3年来还款的话,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支付逾期利息?怎么计算每个月需要支付的利息啊?
同样是水电费租金,制造业与商贸业的会计科目各是什么
这个方差的答案是怎样算的是0.0006???
老师,个体工商户需要申报季度个人所得税吗?
小规模纳税人,没有业务,只有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每季度20.63,这几个表该怎么申报啊,第一次申报,不知道怎么填。目前我只填了利润表的税金及附加20.63,那资产负债表应该怎么填写,更新数据会自动取数吗?资产负债表其他的我该怎么填啊?还有本期应申报的几个表都怎么申报啊
老师,这3个产品的销量比例,咋算的
银行支付了3500元水电费,采购运费500元.送货运费1800元.购入了6000元蔬菜(1元*6000斤,挑选整理后剩下5950斤),2000元腊肠40包*50元。全部卖出了,菜收入8200元,腊肠收入2980元,不考虑费用计提,税费的情况下,各个分录是怎么的?
老师,这3个产品的销量比例为啥是3.2.1呢,咋算的
去年暂估一笔成本,在今年汇算还末取的发票,汇算时做了调增,交了企业所得税,请问一下之前暂估的那笔会计分录需要怎么做账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