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你好 增值税综合服务平台发票抵扣勾选中有一项有效税额,输入11.70

有一笔费用,专票来了发现不能抵扣。请问会计分录这样做对吗。 (借:管理费用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银行存款 借:管理费用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我们公司是先做账后认证的。发票暂时还没认证。那发票没认证就是没抵扣,是不是就不用转出】 有点懵,把自己绕晕了,麻烦老师们指教一下。
收到小车修理费专用发票,票面不含税金额为20000元,税额为200,价税合计20200元。实际付款是20100元,账务处理应该怎么做?是不是按实际付款的金额倒算可以抵扣的进项税?借:管理费用-小车修理费19900.99元,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200,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0.99,贷:银行存款 20100分录这样做对吗?因为对进项税额转出用得不是很熟练。
你没理解我的意思,比如有100元,进项税13元,实际会计入账 :借管理费用 90 贷 进项税11.7元, 但是在增值税平台认证时,认证票面的税费13元。现在税务上多认证1.3元,这该如何处理?是借 应交税费—-进项税转出 贷: 未抵扣税金 吗
老师。比如8月有多余的进项发票,没有认证抵扣,但是拿来做账了,分录是① 借 管理费用 应交税-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 银行存款 ②结转未交增值税 : 借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③下个月抵扣认证 借 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分录对吗
老师,21年有个异常发票,当时税务局让做进项税额转出,我当时记账:借主营业务成本,贷应交税费——进项税额转出 借应交税费——进项税额转出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当月的时候由于要做进项税额转出,还认证了很多进项,现在我发现我这样做账的话一直有这个余额挂在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上面,请问我应该如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