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是针对某个项目的可以的
								
                                    
                                    
                                    
                                    
                                    我们公司是建筑服务行业,异地有个项目要制广告牌,对方开具发票:广告服务*广告制作费,发票备注栏 有备注清楚工程项目和地址,像这种发票我们可以做差额扣除申报预缴增值税吗?谢谢
老师,我们是建筑装饰公司,承接的项目金额10万以内的承包给了个人。个人在微信税务局代开了项目经营地的经营所得的发票,税目是按”建筑服务”施工费”或者”工程费”。那么请问老师,1,这种操作在税法层面来说,合规吗?2/,如果是异地项目,还需要预缴增值税,以及需要做异地的个税的全额全员明细申报吗?
异地工程项目,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 1经营方式怎么选?附行业信息有增加了其他建筑安装,所属行业是应用软件开发。经营方式填不了建筑。 2经办人和联系人是不是最好不是同一个人,联系人是做什么用的?经办人默认是财务我了,联系人填老板适合不? 3跨区域经营地,合同上没有具体地址,那按合同要求的,发票备注的项目地址可以吗,像这样的断句“赣州市蓉江新区核心区,北临赣南大道快速路,东接蓉江二路,南临文轩路,西靠春熙路” 4合同有效期限起填签订合同日期(2023.4.28),还是填什么时候填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的日期。
老师您好,我们是一家小规模广告公司,给客户设计制作印刷安装各类广告,开具的发票有时是“设计服务”,有时是“印刷品”,不知道这样开票对不对?我不是很清楚设计服务和印刷品的区分,也不清楚哪个要交文化事业建设费(以前我们都没有主动申报文建费,也没有这个税费种),请老师指导一下,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