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按分批开发的建筑面积来分摊
包括土地出让金(土地出让收益,包括熟地、生地价)、拆迁补偿费(货币补偿、实物补偿或称以房补房、以房补地)、征收补偿款、开发规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土地出让金延期支付利息、土地延期开发违约金等。 1.上述费用分别由哪些部门收取,具体如何构成,是什么性质(比如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款等)?有什么用途?开具什么票据?是否可以作为土地价款扣除?各地还有哪些费用? 2.哪些费用无法取得省级以上(含省级)财政部门监(印)制的财政票据? 3. 拆迁补偿、征地补偿,特别是实物补偿有哪些形式,由哪些费用构成,补偿协议如何签订,补偿标准如何测定。实物补偿按什么价格确定销售额,房屋拆迁的成本是否包含土地价款? 4.各地在土地出让环节还有哪些与土地价款有关的规定? 5.对于土地价款扣除范围的问题,各地是如何理解、如何执行的?存在哪些难点?各地在执行其他税种政策时如何规定? 6.是否剔除用于出租的、自用物业面积? 7.后期补缴的土地出让金是否需要对以前已扣除的金额追溯调整? 8.如果存在以财政补贴或其他返还的形式返还土地出让金的情形,如何确定扣除的土地价款金额? 9.如果转让未完工的房地产项目,土地价款如何进行扣
老师,问个问题,关于地价的问题,像我们公司的项目,大约在10年前拿的地,分了三期开发,第三期就是营改增后开发的,那到时候算销项税的时候,是不是可以用全部价款+价外费用-地价款及拆迁安置补偿款,如果是的话,这个地价该怎么确定,按分批开发的面积给带出来吗?
老师,请问一下,是关于地价的问题,像我们公司的项目,大约在10年前拿的地,分了三期开发,第三期就是营改增后开发的,那到时候算销项税的时候,是不是可以用全部价款+价外费用-地价款及拆迁安置补偿款,如果是的话,这个地价该怎么确定?按分批开发的面积给带出来吗
老师,问个问题,关于地价的问题,像我们公司的项目,大约在10年前拿的地,分了三期开发,第三期就是营改增后开发的,那到时候算销项税的时候,是不是可以用全部价款+价外费用-地价款及拆迁安置补偿款,如果是的话,这个地价该怎么确定,按分批开发的面积给带出来吗?
A房地产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自行开发了B商业地产项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开工日期为2019年3月15日,2022年9月A公司将B项目中栋商业大楼转让给C公司,收到预收款5250万元,同月办理交房及房产产权转移手续。商业大楼可售面积占项目总可售面积的50%,项目用地的土地价款及拆迁补偿费为2000万元。A公司选择一般方式计税,当地契税税率3%。由于纳税人A公司和当地税务机关观点不一致,导致税企契税成交价格产生分歧。他们的观点如下:纳税人认为契税成交价格=增值税销售额,税务机关认为契税成交价格=增值税专票注明价款。税企双方谁的观点符合税法规定?你认为站在税法角度,关于契税正确的观点是什么(包括计征契税的成交价格,契税税额)。对于现实生活中出现的增值税契税税税差异风险应当如何识别与应对。
老师,8月的工资,9月发放,10月申报个税是申报8月的工资么?
老师,我们企业从来都没有申报过工会经费,这个月税务系统直接弹出一张通用申报工会经费申报表需要填,填报起止时间是7月到9月,这种情况我应该怎样填呢?就按照上面提示的月份,只报这个季度的?
你好,我们应付职工薪酬科目下有二级科目,劳务派遣人员工资,需要填写至计入成本的职工薪酬吗
如果提前付给员工3万,个税能分摊每月5000申报吗?是不是不可以了
老师,第三季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改了,已计入成本费用的职工薪酬,包括劳务派遣的工资吗?我们的会计把劳务费也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了,在填表时用不用把劳务费的金额减掉呢
老师好,酒吧行业现有的税务优惠政策有哪些?谢谢!
@苏晓燕老师!!那这种情况按你们老师的经验要怎么处理呢?
我的印花税有买卖合同,租赁合同,技术合同都是核定过的,但是只有技术合同本季度没有发生,另外两个有发生,技术合同还需要申报吗
我的印花税有买卖合同,租赁合同,技术合同都是核定过的,但是只有技术合同本季度没有发生,另外两个有发生,我只申报另外两个就可以了吗
老师您好,总表如何更新到分表,主要总表有很多合并单元格,导过来保留原格式,表头也有合并单元格,是一个销售表,从多个维度老板想看分表,比如按业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