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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 我想问一下跨省设立的分支机构 当地新设立第一年 不用就地分摊 这个企业所得税该怎么申报呢?

2021-09-26 10:44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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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26 10:45

你好!这个你电话咨询下当地12366,正常就是0申报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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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这个你电话咨询下当地12366,正常就是0申报就好。
2021-09-26
你好,是一个意思的,都是不在当地申报缴纳所得税
2020-08-19
同学你好 意思就是汇总到总公司申报
2021-07-21
同学你好,相关文件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第五条规定:“ 以下二级分支机构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一)不具有主体生产经营职能,且在当地不缴纳增值税、营业税的产品售后服务、内部研发、仓储等汇总纳税企业内部辅助性的二级分支机构,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上年度认定为小型微利企业的,其二级分支机构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新设立的二级分支机构,设立当年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四)当年撤销的二级分支机构,自办理注销税务登记之日所属企业所得税预缴期间起,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五)汇总纳税企业在中国境外设立的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二级分支机构,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2022-04-07
同学你好,很高兴为你解答,只是不缴纳,但是还是要在你的电子税务局里边进行确认的
2022-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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