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
Q

老师您好,我是单位的开票员,我们公司卖出一批商品。对方按我们开具的发票总额付款。但是开出去的发票它的单价是虚高的,导致发票上面的数量少于实际发货的数量。另一部分发的货,我们在外账上不体现。那一部分销售返点我们在内账中体现,外账中并没有体现。所有类似的经济,我都是我们管理人员策划的,我只负责开票。会不会被查到虚开发票?

2021-09-27 21:08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1-09-27 21:10

一般不会被查出来,但是,就怕查库存。

头像
快账用户6749 追问 2021-09-27 21:13

那这种情况,开票员会被问责吗?他们好像有人专门调库存。

头像
齐红老师 解答 2021-09-27 21:20

哈哈,对你来说风险不大,原因很简单,价格虽然,虚高,但是有人买,而且收到款了。关键是,那部分库存,越积越多,与卖出的库存相差很大,大数据一比对,就出问题了。说明你们公司存在账外经营,到时候叫老板补税,加罚款

头像
快账用户6749 追问 2021-09-27 21:51

这种不算是虚开发票罪吗

头像
快账用户6749 追问 2021-09-27 21:52

算虚开,但是这种情况一般老板是吗?

头像
齐红老师 解答 2021-09-27 22:09

是的,所以,对你没多大影响。你是根据结算单开票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咨询
相关问题讨论
一般不会被查出来,但是,就怕查库存。
2021-09-27
对方的思路是: 原销售的 21 条货物(总价款 31500 元)全额做退货处理,你们开具 31500 元的红字发票,对应全额退款 31500 元(已退 30700 元,差额 800 元后续补退)。 额外支付的 800 元,作为一笔 “新业务”(即你们向他们提供了换出的货物,或因换货产生的费用),由他们单独支付 800 元给你们,你们需针对这 800 元开具蓝字发票(货物名称与原货物一致,体现 “换货补价” 的实质)。 这种情况下,800 元属于新的应税行为(相当于他们为换得的货物额外支付的款项),根据增值税相关规定,销售货物收取的款项需开具发票,因此需要单独开具 800 元的蓝字发票,税率与原货物一致(如 13%)
2025-08-05
发票:先全额红冲原 21 条 ×1500 元的发票(-31500 元),再重新开 20 条 ×1500 元(30000 元)%2B1 条 ×700 元(700 元),总 30700 元。 分录:红冲原收入和销项税,再按新发票金额确认收入、销项税,差额记银行存款(退款 30700 元)
2025-08-05
同学你好 计入营业外就行了
2021-10-21
您好,让老总安排人做合同,并提交开票申请(跟老板说这个不能财务做,财务开票不能自己来申请,让人事来申请),我们财务不知道的,就是见到合同等一套资料才开票的
2023-10-21
相关问题
相关资讯

领取会员

亲爱的学员你好,微信扫码加老师领取会员账号,免费学习课程及提问!

微信扫码加老师开通会员

在线提问累计解决68456个问题

齐红老师 |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你好,我是来自快账的齐红老师,很高兴为你服务,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你的吗?

您的问题已提交成功,老师正在解答~

微信扫描下方的小程序码,可方便地进行更多提问!

会计问小程序

该手机号码已注册,可微信扫描下方的小程序进行提问
会计问小程序
会计问小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