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你想问什么问题
根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通知的规定,纳税人以预收款的方式提供建筑服务或租赁服务,其纳税义务发生日期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根据国税总局关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规定,收到的半年度的取租金的,需要预缴增值税。
我公司自建的职工宿舍提供给员工住宿,每月象征性收取一定租金。此业务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条规定,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是指有偿提供服务、有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属于下列非经营活动的情形除外:……(三)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为聘用的员工提供服务。不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请问,对于租金收入的会计处理是冲减福利费还是做其他业务收入呢?
老师 请问哈 这个简易征收按3%嘛?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规定,提供物流辅助服务的一般纳税人在提供相应的应税服务时,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其中包括仓储服务、装卸搬运服务、收派服务。”
尊敬的纳税人: 您好!系统检测到您近期开具了建筑服务发票(开票时选择了建筑服务对应的税收分类编码),但未按规定填写备注栏。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等有关规定,提供建筑服务,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及项目名称。请您按要求规范开具建筑服务发票,准确填写发票备注栏,防范相关涉税风险。 老师,收到这样一个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7号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按照以下规定预缴税款: (一)一般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2%的预征率计算应预缴税款。 (三)小规模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预缴税款。 问题1:我公司是一般纳税人一般计税的,能不能适用这条政策中小规模纳税人的预缴政策呢? 问题2:我公司是一般纳税人一般计税的,这个政策适用范围有哪些?
老师请问下,有位没在工资表体现,但平时有参与生产上的事宜,节日福利有他名字,也领取了,这个要怎么处理比较好
老师您好! 请问一下公司 办理2级资质证。办理费是包了的。但是对方办理的时候,他那边登记上去的员工。由办理处支付。我这边怎么做账。
老师,所得税申报表,减增的2%要在政府补助收入里反应出来,那做账的时候要把这笔做进去,之前是做在收入里,现在是不是要在收入里减出来,2%做补助收入
火车票退票费,改签费可以抵扣吗
请问老师,车间库房用的货架和工具柜计入什么科目
老师好,我公司用的小企业会计准则,分配利润时没有应付股利这个科目,用那个科目代替 应付利润吗还是其他应付款
为什么有的公司要报印花税,有的就不要,这是为啥呢
老师,电脑做账的时候不附单据,做完以后把凭证打印出来,再相对应附单据,这样可以吗?
主营业务成本科目借方负数代表什么?
找郭老师有问题咨询,其他老师不要接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