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你想问什么问题
根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通知的规定,纳税人以预收款的方式提供建筑服务或租赁服务,其纳税义务发生日期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根据国税总局关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规定,收到的半年度的取租金的,需要预缴增值税。
我公司自建的职工宿舍提供给员工住宿,每月象征性收取一定租金。此业务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条规定,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是指有偿提供服务、有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属于下列非经营活动的情形除外:……(三)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为聘用的员工提供服务。不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请问,对于租金收入的会计处理是冲减福利费还是做其他业务收入呢?
老师 请问哈 这个简易征收按3%嘛?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规定,提供物流辅助服务的一般纳税人在提供相应的应税服务时,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其中包括仓储服务、装卸搬运服务、收派服务。”
尊敬的纳税人: 您好!系统检测到您近期开具了建筑服务发票(开票时选择了建筑服务对应的税收分类编码),但未按规定填写备注栏。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等有关规定,提供建筑服务,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及项目名称。请您按要求规范开具建筑服务发票,准确填写发票备注栏,防范相关涉税风险。 老师,收到这样一个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7号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按照以下规定预缴税款: (一)一般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2%的预征率计算应预缴税款。 (三)小规模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预缴税款。 问题1:我公司是一般纳税人一般计税的,能不能适用这条政策中小规模纳税人的预缴政策呢? 问题2:我公司是一般纳税人一般计税的,这个政策适用范围有哪些?
我们公司向法院提出了破产,被驳回了,说的是资不抵债,但是前期准备不足,账上还有300万银行存款。现在被驳回了,可以签合同转出来吗?
老师,请问,生产企业,销售货物,产生的运费,计入什么科目
老师您好,请教一个问题,进口一批商品,报关单上价格低,缴纳增值税时候海关提高了单价,导致报关单与缴款书应付账款不一致,差额记到哪里
一般纳税人公司,税务已注销7年,想保留公司名称,现在公商那边需办理三证合一,可以一直不开通税务吗
老师,帮员工补缴24年的社保,分录要怎么做?
老师有无票收入,做账时还需要单独设置无票收入科目吗?还是不用设置,直接记入收入就可以?
现在分公司要注销,但是分公司未分配利润18万,这个盈利如何处理呀
老师,每月在计算薪金个税时,用的是月度个税税率表还是年度综合所得个税税率表?
保函开立支出计入什么会计科目
老师个税申报密码是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