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你好!改造期间 按改造前的原值计算的 改造后 才是按以后的原值 计算的哦

老师,请问 资料3 计算房产税 为什么不是按照净值加上改造的费用计算房产税呢
甲公司于 2014 年 12 月建造完工的房屋作为投资性房地产对外出租,甲公司按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该房屋的原价为 5000 万元,预计净残值为 0,采用直线法按照20 年计提折旧。2019 年 1 月 1 日,因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已满足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条件,甲公司决定改按公允价值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2014 年年末公允价值为 5000 万元、2015 年末公允价值为 5200 万,2016 年末该房屋的公允价值为 5500 万元、2017 年末公允价值为 5800 万元、2018 年末公允价值为 6000 万元。该公司按净利润的 10%提取盈余公积,所得税税率为 25%,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按照税法规定,该投资性房地产作为固定资产处理,净残值为 0,折旧年限 10 年,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 要求:编制甲公司 2019 年 1 月 1 日会计政策变更的会计分录
老师好!请问房产改造期间,是按改造前的原值作为基础计算房产税,还是按照改造之后的原值作为基础计算房产税? (来源:94页。427(3))
老师:您好,我想问一下,出售2营改增之前购入的房产时,选择简易计税,缴纳增值税的计算基数=销售价-购入原值,这个原值包括哪些部分?原值包括:全部的购房款+契税+专项维修基金?不知道我理解的对不对比如说现在售出500万,购入时全部房款100万,契税3万,大修基金2万,那么售出时增值税是不是这样算【500-(100+3+2)】/(1+5%)再×5%?
老师好,麻烦看下对于地下建筑是不是只交这两个税,计税依据对不对? 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涉及的地下建筑如何交税? 房产税是不连地上建筑要区分工业还是商业用途,按房产余值计税;连着地上建筑是根据地上地下建筑原值之和扣除比例作为房产余值交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是连着地上建筑的全额征收;单独建造的地下建筑按照证书面积减半征收。
朴老师 我提问的这个问题 第一问回复我现在再仔细想了下,是不是应该是设在境内的常设机构它来去按照25%交企业所得税呀而不是新加坡的A公司它自行申报?老师你再给我看看,我想来想去都觉得不是很对。这国际税收好难,我听课看书都看到眼累。
每家公司都有替票行为?我在这家单位干了2年多,会计口头让我和大家要替票,大家也挺烦的,后续我被公司辞退不分不给补偿,我想仲裁,但是这工作期间我找大家要替票了而且很多,仲裁会盼我一分钱得不到?我当时不知道没票子拿替票是违规的,这法官司才知道,出纳岗位
失业十多年的40岁女,是2026年5月份考完初级会计立马找会计工作还是直接考06年9月中级会计三门?
你好,请问一下我们准备把酒店转给别人,我们是注销原来的酒店好呢让他们重新注册营业执照,还是说直接工商变更就好了
董孝彬老师,国际税收还有以下问题。 我分不清怎么为什么要去分营业利润、特许权使用费、利息、租金收入这些。以下是我的疑问:我一个境外公司设立在境内的分公司,我的营业利润不就是类似我们居民企业一样吗?我不是也可以有租金特许权收入吗?这些不都是我分公司的营业利润吗?那这里说的要区分哪些是营业利润,哪些是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哪些是利息租金收入,这些说的是什么意思?要区分这些不同的收入是不是对未在境内设立分公司的境外非居民企业来说的而不是对像设了分公司的境外非居民来说的?
董孝彬老师,你在吗?我想问国际税收的问题。 1.非居民企业都是指境外的公司,对吧? 2.非居民企业在境内成立的分公司,这个分公司不是我们上面第一点写的非居民企业,对吧? 3.在境内的分公司如果在境内赚钱或者赚了境外的钱但是与境内的分公司有关,那我们就看作是上述第一点的境外非居民企业在中国赚了钱从而需要对这家分公司征企税,对吧?也就等同于是已经向境外的非居民企业征过企税了,而不需要说对分公司征了一次企业所得税之后又对境外的非居民企业再来征一次吧? 4.接第三个问题,境内的分公司按照利润总额交了企业所得税之后,把税后利润汇给境外的非居民企业,这个时候是不是只要扣一笔10%的预提所得税就好了?
老师,我外贸出口企业一般纳税人,出口的商品退税率只有6%和9%,当月采购发票还没到,还如何做账务处理和纳税申报啊?
自己注册个网店,个体工商户,自己给自己交社保,每年都没有流水,会不会被注销?
老师:公司是某某建筑有限公司,营业执照上有技术咨询这一项,现在能开咨询服务的发票吗
同一份增值税申报表可以更正几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