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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属于种子培育单位,但是公司的土地性质属于工业用地,公司全部用于农作物种植,请问这部分土地及房屋使用税可以申请按农业用地申报吗?

2021-11-30 20:44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1-11-30 20:56

同学你好,用于直接种植的,可以,办公用的土地及房屋使用税,不可以申请按农业用地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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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2133 追问 2021-11-30 22:20

老师,有依据文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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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1-11-30 22:27

同学你好,依据文件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 第六条 下列土地免缴土地使用税:   (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   (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   (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   (四)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   (五)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   (六)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缴土地使用税5年至10年;   (七)由财政部另行规定免税的能源、交通、水利设施用地和其他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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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你好,用于直接种植的,可以,办公用的土地及房屋使用税,不可以申请按农业用地申报。
2021-11-30
你好,同学。努力为你解答中,稍后回复你。
2025-07-08
同学你好 按照账面净值转让 不是没有对价 对价就是账面净值
2021-04-15
划转和投资两种方式的主要区别在于划转是同一投资主体内部所属企业之间土地、房屋权属的转移,而投资则是以土地、房屋权属向其全资子公司增资。 关于免征契税的规定,划转和投资两种方式有所不同。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执行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有关契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1 年第 17 号)第六条的规定,同一投资主体内部所属企业之间土地、房屋权属的划转,包括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之间,同一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之间,同一自然人与其设立的个人独资企业、一人有限公司之间土地、房屋权属的划转,免征契税。但是,母公司以土地、房屋权属向其全资子公司增资,视同划转,免征契税。 因此,以房产投资新设立全资子公司时,如果母公司以土地、房屋权属向其全资子公司增资,则可以享受免征契税的待遇;而如果通过划转方式将房产转移到新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则也可以享受免征契税的待遇。但是,如果是以房产投资新设立非全资子公司,则无法享受免征契税的待遇。 总之,划转和投资两种方式在契税政策上有所不同。如果想要进行房产转移或投资,需要根据具体情况选择适合的方式以避免缴纳不必要的契税。
2023-11-13
同学,你好 嗯,免税的
2024-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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